大声高唱未央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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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前夕,我爸给我看了很多医书。他也许是认定了我胆子小根本不怕我研究医术然后给我后妈投毒,当然我确实不会。当初他被逼到法国来就放弃了所有,而留下了我。现在他又得到了所有,是我选择放弃,我不能拖累他们。

医务室不大,铁灰色的粉刷墙壁,一个医师四季都在,比我还差的英语水平只能够对我进行目测下药。从书上我知道男性女性那些难以启齿的隐私,那种存在如同我呼吸般自然顺畅。爸爸是有名的医师,收藏了各种医学书籍,医术高超,但唯独对我的病无能为力。我只能靠吃小药丸控制病情,却一直不见起色。无聊的时候,我会对着那些图画展开自己的联想,达到高潮。奇怪的孩子,有着不为人知的心事。紫色的棉衣,可以容下两个人的身子。这些是我的秘密,穿戴整齐,没有破绽,像任何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一样。

天森说英语的时候很有绅士风度,但是说中文的时候却总是绕不过来,比如我们一起做作业的时候,他会问:“那个范仲淹的仲是什么淹?”说到这里,我又想起天森说:“你的票是投给谁的,马子火还是李冒芽……千万要投给马子火啊,他是我兄弟……千万不要投给马子火,千万不要啊……”

我身高一米七六,他一米八三。天森和我一样,不太喜欢读书,不喜欢和班上的同学说话,喜欢旷课,喜欢热闹。高高大大,一个人挑俩。只是他笨头笨脑,四肢也不发达,却对格斗游戏充满热情。我不只一次拒绝他要拜我为师的提议,并不是我谦虚,而是不想破坏自己的名声。和玩家单挑的时候,他会一直站在旁边看,偶尔问些傻问题,迎接我的嘲笑。往往他一站三四个小时,一脸委屈,脑门上写满了大大的问号。他一定是在质疑自己为什么要站在这里。

他问:“为什么不去攻击他们?”

我说:“因为我们都不是有攻击性的人。”

他说:“如果不去攻击,那最后的时候你的血槽占下风怎么办?电脑会判你输的啊!”

我说:“沉着冷静,把别人的一切攻击看作是自己的防卫,而不要把自己的攻击带有那么多的目的性,因为我们都不是坏人。”

从电游厅出来,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天森,我的勇士。”

2

现在我突然想问自己,勇士终究会为战斗而死的,为什么还要起这个名字?想不起来了,天森转学来的时候也是刚回国,同样是差生,所以我们混在一起,理所当然成为了难兄难弟。天森高高的个子,无可挑剔的长相,长长的头发虽然不是金色的却拥有和金发美女一样的基因缺陷——情商、智商均低。

“现在呢?天森呢?”白小墓问我。他也都厌倦了每天回忆自己的过往情史。

总之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成为了天森后来要离开的原因。而这些事情的起因就是我。其实最不愿意和他分开的人是我,而导致他离开的人也是我。那时候总觉得生活里的事情那么的对立,越想要的越得不到,越不愿看到的越容易发生。现在只需“宿命”两个字便可以将事情的答案一笔带过。不是心灰意冷,而是不想再去计较更多。整天伤春悲秋也不像是一个男孩子的作风。

就好像后来天森的妈妈出事后,我上QQ,一个名叫“过年杀猪”的人在QQ上和我说话:欸,你怎么用真名。

我直接回复:你还不也是用真名。

那边发了一个晕倒,说:我是天森啊。

我当然知道。

我仔细想了想,看他改的这个名字,应该心情还不错,于是问他是否还好。

天森说:还好,我妈走了,我可以放纵了。

我说:那你终于可以找古小美了。

那边的反应巨强烈他说:你不如杀了我吧!

留着你到过年再杀。

然后我贼笑半晌。

过了很久很久,那边回复:你等着,以后扁死你。

即使家里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即使自己还在外地避难,却依然可以抛开一切的不顺,安慰自己娱乐别人,任谁都不能打倒他。他说勇士就是把苦难融进血液,用生命来换取尊严的;他说勇士是不会被打倒的,除非自己放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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