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经验:我们这代人写作的意义(1)

其实,我对“日常写作”这个概念非常矛盾,一方面我喜欢日常,可能因为我是女性,我特别容易关注生活中那些细微、微小的事物,像房屋、街道、楼顶上的鸽子、炒菜时的油烟味、下午的阳光……在我看来,它们都是“日常”。

“日常”通常被认为是小的、琐碎的、无意义的。但问题在于,我们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处在“日常”中,就是说,处在这些琐碎的、微小的事物中。吃饭,穿衣,睡觉,这些都是日常小事,引申不出什么意义来,但同时它又是大事儿,是天大的事儿,是我们的本能。而且“小说”单从字面理解,也是要求我们从“小”处说起,但在文学界,往往有一种声音要求我们去写大题材,写战争,写历史,写时代。我们每个作家都面临着这样的压力,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压力,也是普遍的压力,这个压力既来自评论界,也来自官方,还来自民间,来自很多很多的读者,甚至很多写作者自己,也不屑于写日常,认为它们是小事儿。

起先,我认为这是我们中国的问题,后来知道不是,世界各国的作家都面临着这样的压力。在日本,在土耳其,一些年轻作家经常被责问:你们为什么不去写战争,写历史?我听了非常困惑。泛泛而言,人们认为托尔斯泰是伟大的作家,因为他写过《战争与和平》这样一类作品,但卡夫卡未必是,哪怕他是公认的现代派鼻祖,他开创了一个世纪的写作之风,把他列入“伟大作家”的行列,恐怕仍会引起争议。

我的理解是,这跟卡夫卡所处的时代有关系,“伟大”不单是一个能力问题,它更是一个时代问题,跟这个时代的精神、整个道德风尚、审美趣味有直接的关联。普遍来说,20世纪是个与“伟大”一词毫不搭界的时代,它直接走向了伟大的反面,那就是混乱、卑微、猥琐、怀疑,就是内心摇摆不定,有很多小动作,这些小动作完全没有意义,只是徒增自己的茫然和痛苦,徒增生命的无聊感和失重感。

我认为这就是20世纪的精神内核,那种正大庄重的、崇高的、悲剧性的情感看不见了,这个情感在托尔斯泰时代是有的。你看《战争与和平》,看《静静的顿河》,无论是贵族还是农民,还是士兵,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很高尚的、很正派的、很朴素的情感,这个情感非常大,可以称之为情怀,他们也有痛苦,那是一种很结实的、人生的痛苦,就像一拳打在胸口,你知道疼在哪里,很肯定。他们那个时代,一切都是肯定的,人如果不能称为高大,至少也算个人,因为有尊严。生命是宝贵的,比生命更宝贵的是理想、信念、真理、自由、责任心、荣誉感。《战争与和平》里,有大量的战争场面的描写,很惨烈,也很悲壮,悲壮更上一层,就变成了美,这大概是美的最高境界了。支撑这种壮美的,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情怀。总之,那个时代,人们普遍相信一些东西,比如正义。正义是什么,今天看来当然是可疑的、虚妄的,需要重新界定的,更何况是“正义的战争”,但那个时代的人们是相信的。

同样是战争,你看20世纪的描写,最著名的便是《二十二条军规》。开篇便是当逃兵,跟护士调情,为一些不相干的事大动肝火,战友之间互相憎恨,恨不得杀了对方,但又离不开对方……全是不上台面的事,这些人是太绝望了,又怕死,又看不到明天,只能及时行乐,苟且偷生。

我自己的感受是,我更喜欢《二十二条军规》,因为心理上没有距离,觉得很亲近。《战争与和平》当然是更伟大的作品,伟大得让我敬重,只好远离,就是心灵上没法对接,他们是形而上的、崇高的,我是形而下的、琐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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