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贼手4-5

我静静地站着,屏住呼吸,专心倾听是否有任何声响证明我打扰了她的好梦。我听不到一丝声响,便倒回卧室门口,踮着脚尖,踩着碎步,诚惶诚恐地不发出半点声响。如果档案就在她的床头柜上——只不过我没看见,而且连她是否有床头柜都没注意到——如果真的在那儿的话,那就让它留在原处吧。我可不打算冒险吵醒这位女士。要是她睁开眼睛看到我的话,有可能被我活活吓死。如果她放声尖叫,我可能会被她活活吓死。

回到另一个房间后,我走向书桌,开始主攻抽屉。总共有七个,两边各三个,中间一个。我一一打开,直到找到上锁的那一只。值得上锁的抽屉通常恰恰是最值得费事撬开的那一个。

书桌抽屉的锁对我来说从来都不是挑战。如果灯光昏暗,你又戴着手套,而且不想制造一丝声响的话,是会麻烦一点儿,不过对我来说还是小事一桩。

我希望里面最好没有枪。上锁的书桌抽屉里通常可以找到一把手枪,如此一来,如果屋主需要自卫的话,他就得从钥匙放在哪儿开始找起。

我对枪从来没有好感,尤其讨厌藏在书桌抽屉里的枪。它们放在这儿的目的就是要方便主人枪决小偷,我对这一点不敢苟同。光是想到这一点我就恨得牙痒。

我打开抽屉,没在里面找到枪,不过也没找到菲尔伯恩的档案。我关上抽屉,如果时间充裕,我会把抽屉锁好,不过这次我没有。我把其他抽屉打开又关上,只是迅速瞥了一眼里面的东西,没有找到菲尔伯恩的信件,也没找着什么枪,而且——

火药。

我闻到的正是这种味道。火药,无烟硝化甘油,随你怎么称呼。我闻到了你在刚刚发射过子弹的房间里会闻到的那种味道。我终于闻出来了,刚才在卧室里的味道还要更浓,我也没听到呼吸声,可是以她抽烟的量来说,她的呼吸声应该很响。我又回到卧室,这一次我比较在乎速度,而不是声响。我直接走到床边,还是听不到呼吸声,在这种距离之内,就表示根本没有声音可听。

我伸出一只手去摸她的前额。

她死了。虽说不是正常体温华氏九十八点六度,但也没降到室温。她没死多久,不过我在触摸到她以前也已经猜到了。如果她已经死了一段时间的话,我在这个小房间里闻到的可就不仅是硝化甘油和烟味了。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心里有个声音不停地唠叨着,我不是说了让你放弃今晚的任务吗?我不是说了要你赶紧拔腿跑?可你听进去了吗?你有哪一次听进去过吗?

我现在是在听,不过不是在听心里的声音。我在听房间外面的声音,走廊上的声音。我可以听到脚步声,而且必须要很多只脚才能发出那种声音,而且一定是扁平足①。我还听到了人声,听到有人在敲门喊叫。听不出他们在说什么,不过我觉得不会是我想听的话。

这时有人正在猛敲我的门——呃,朗道女士的门——喊着“警察!”还有“开门哪!”我早就知道是警察,开门可是我最不想干的事。

我拉上窗帘,往窗外看去。没有逃生梯,街道在下面很远的地方。

我听到锁孔里的钥匙声,卡尔的万能钥匙,然后锁便转动起来。等门开了个缝时,我还在卧室里,链锁挡住了他们,我藏在拉下的窗帘后面摸索。啪的一声,我推开窗户,感谢老天以及圣狄司马斯②,外面有个逃生梯。

我爬上梯子,正当我把身后的窗户关上时,只听见他们哗啦一声破门而入。

①此处原文为flat feet,直译为扁平足,英语中指警察。

②圣狄司马斯(St.Dismas),《圣经》中的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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