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贼手3-2

奇怪的幽默感,这一点毋庸置疑。我偶尔冒出几个字让谈话进行下去——他对我的要求也仅此而已——其余的他全包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谈论自己,所以就算我曾怀疑他是否真的是个演员,他也成功地打消了我的怀疑。不过他也谈到了酒店,说在此工作、生活就像成了其乐融融的大家庭里的一员——虽然这个不健全的家族里都是疯姨妈和怪叔叔。

他让我怀疑自己搞不好也会成为永久住客,把三天的入住时间延长为几十年。或许我偶尔还会亲自坐镇前台,向入住的客人们倾吐我干这行只是权宜之计,主要还是在等本职工作(即私闯民宅)有所突破。

等我终于抽身和他道别的时候,得到的帕丁顿酒店相关资料已经远远超过所需,而我拿到的关于卡尔·皮尔斯伯里的一手资料更是已经超过任何人所需。他祝我一夜好眠,我则希望他的接班人能准时现身,然后我便一把抓过钥匙,向电梯走去。

那个紫色信封,我注意到,已经不在六○二房的信箱里了。

房间和我离开时一样,小熊仍然站在壁炉架上。我朝它点了点头。我还没准备好要跟这家伙说话,不过也没办法完全不理它。

关于安西亚·朗道我知道些什么?嗯,我知道她是文学经纪人。她做这行已经半个世纪了,这段时间她都住在帕丁顿酒店的一间套房里读稿,通过信函和电话来处理事务,和偶尔出现的客户碰面。近几年,她的生活变得更加隐秘,绝少踏出门外。因为我用紫色信封玩了个小花招,所以知道了她的房间号码。如果我想见她,六○二房间便是我要去的地方。

不过我不想见她。我只想看看她的房间,而且希望房间里没人。

某些窃贼对于登门造访时主人在家这种事毫不在乎。的确,我就认识这么个家伙,他说除非有把握住户都在家里睡觉,否则他绝对不会闯进去。如此一来,他解释说,你就无须担心他们会在你动手时回到家,当场把你逮个正着。

他跟我讲起这事时,我们都是政府的客人,所以接受他的忠告时必须把这一点考虑进去。(他人还算不错,只是能谈的话题范围稍窄了点儿,不过你能在牢里碰到的小伙子都是蠢汉无赖之流,所以离开他们就跟离开监狱一样求之不得。我获得假释时,他们警告我不要跟登记在案的罪犯来往,这种提醒其实是多此一举。)

就我个人而言,我宁愿闯空门。你可以说我是天性孤僻。我曾经试过当主人在家睡觉时闯进去——无意或是不得已——我必须得承认,我恨透了像只猫一样蹑手蹑脚;我从来不会弄出多大动静,离开时会尽量保持屋内原貌,不过“做客”时我总喜欢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的感觉。有人在隔壁房间睡觉的话,显然不容易感到宾至如归。

不过我可能没有选择。据我所知,安西亚·朗道不常出门。就是因为她足不出户的习惯名声在外,我才会花上六百多美元拿到一把房间钥匙。如果能趁她白天出门时闯进去的话,我会很乐意和酒店的安保措施放手一搏。午餐前后要偷溜过前台其实并不困难。我有各种即兴策略让自己隐形,或者让自己看起来就是这里的一员。我曾在不同的场合里玩过各种花招:假扮送货员,会见另一名房客,或者只是拿着一个记事板摆出官员的派头大摇大摆地走进去。

唯一不能做的事就是看起来鬼鬼祟祟。如果你偷偷摸摸地进去的话,全世界的人都会偷偷摸摸地跟在你后头,然后用不了多久,法律便会伸出长长的手臂揪住你的领子。不过如果你摆出一副正在做你该做的事的派头,你猜怎么样,他们就会双手捧上前门钥匙外加保险柜的组合密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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