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校园中的“浙江村” 4

1922年后,蒋梦麟和胡适联合起来,把教政分开,以校长治校。胡适是骨子里一开始就反对评议会,至此达到了他的目的,评议会成为空的,取消了教授治校。

——沈尹默这篇题为《我与北大》的回忆文章,写于1966年1月,那时正是胡适在大陆被打翻在地并被踏上一万只脚,彻底批倒批臭的晚期,以及“文革”风暴到来的前夜,沈所说的事实到底有多少真实性,因缺少看得见摸得着的证据,尚难定论。尽管沈氏以当事人的身份和口气述说历史,但就文风而言,已有些“大批判”模式和意味了。从胡适一生的性格、为人处事和生活作风来看,要说他刚踏进北大门槛,脚跟未稳,就显示出“张牙舞爪,任何人都不在他眼中”等等骄横霸道的恶行,恐怕难以令人信服。即是胡适真的露出“张牙舞爪”的丑恶面目,也应在他“暴得大名”之后,否则哪有本钱在浙江派把持的北大校园招摇过市,目中无人?有什么“牙”可张,又有什么样的“爪”可舞?既然要舞,在北大这个场子里就非得有一点真功夫不可,不要说练就一身如同金庸武侠小说中鹰爪神龙功的法术,至少也要有个就地打滚翻跟头的本事。否则岂不像乡下跳大神的郎当懒汉,丢人显眼,自讨没趣?至于说胡在演讲前跑到琉璃厂旧书铺买本什么书,胡乱裁裁剪剪,就可登台献艺,则更显得有些离奇。若果真胡适有这样的功夫,也真算得上是一个奇才,应当引起人们分外敬佩——因为许多教授在家中憋闷十几天一个月甚至一辈子,准备的演讲稿都很难找到知音和对自己钦佩的听众,而胡适演讲,则由最初的小礼堂改为大礼堂,又改为更大的礼堂,一路下来,听者云集,充屋塞堂,能不为奇乎哉?

除了这些死无对证的捕风捉影之事外,沈氏所说看似有鼻子有眼的胡适、傅斯年在“五四运动”之后,要把北大南迁“拆台”之事,也令许多后人一头雾水,并提出了种种质疑,有关这一段历史的研究专家如耿云志者,就干脆认为这一说法是胡言乱语,“纯属子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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