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一世,父母没法选择,兄弟姐妹没法选择,但是最起码有件事可以选择,一个是生活方式,另外一个是交友方式。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我很庆幸我曾是我那些朋友中的一员,如果很年轻的时候没走出那一步,我可能终生与这帮人无缘,我不会对他们这么了解。正因为我走出去了,认识了他们,了解了他们,今天我才能像一个“摆渡者”一样,把他们的信息“摆渡”给主流社会的朋友们听。从他们身上我可以映照出自己的本我,同时可以获得让我自己内心强大的力量。
咱们经常会说,手机就好比人身上的一块肉,意思是没了它就会疼。事实确实是这样,很多人如果没了手机会六神无主的,特别害怕跟世界失去联系。可是大冰就认识一位,也是他认识的唯一一个不肯用手机的女孩。他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讲述她的故事,名字就是《不用手机的女孩》。
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也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虽然每个人对漂亮的界定不同,但是相信她是那种放在任何一本杂志的封面上,略施粉黛都不输给明星的人。她长得精致,气质非常好,话不多,北方人。
那时候我在拉萨开我第一间酒吧,那段时间酒吧的生意非常好,所以只供应啤酒,没有茶水。有一天晚上,我到隔壁的酒吧去讨茶水喝,隔壁酒吧的老板正在放音乐,静谧的环境里,那音乐非常美,我在吧台上听得入迷了。等我听完之后才发现,酒吧里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我们都是捧一杯白开水,一边喝一边听。我就觉得很有意思,但并没有跟她搭话。后来有一天,那个女孩子来我酒吧里边喝酒。她就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听我唱歌。我那时候在唱郑智化的《冬季》,那女孩子哭得很厉害,把膝盖都哭湿了。我就过去安慰她。那时候我很年轻,很矫情,伸过去手说:“在拉萨的秋天,是没有人替你擦去冬天眼泪的。”她就哭得更厉害了,说:“老板你能带我出去走走吗?”我想这是什么意思啊,我问她:“你想去哪儿走?”我以为她要出去散散心呢,她说:“你带我去一个比拉萨更远一点的地方吧。”我当时一听就乐了,我想这不是偶像剧嘛!我当时年轻,爱玩,就指着墙上很大幅的藏地地图随便指了一个地方,说:“那不如咱们去这儿好了。”她说:“好呀!”我回头一看,我指的是珠穆朗玛峰。
我当时只是开玩笑的,可是她说好啊,然后起身就走。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了,也可能是那段时间在那里生活,接受了那种很随性的生活方式吧,我就背起了手鼓陪她一起走出了门。那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快天亮的时候走出了拉萨,然后一直走,一直走,很多天之后我们走到了珠穆朗玛峰的珠峰大本营。一路上基本上是靠卖唱挣钱,搭过两次车,基本上靠走,风餐露宿。到珠峰大本营的时候,我抱着手鼓说:“既然已经到这儿了,我已经完成我的承诺了,咱们俩完成这个任务了,我给你唱首歌吧,《唱流浪歌手的情人》怎么样?”她背着手跟我说:“你给我再唱一遍你在拉萨把我唱哭的那首歌吧,那首《冬季》。这次我不会再哭了。”然后故事就结束了。
很多年之后回头看一看,大冰做了年轻时候该做的事情——“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为什么一定是旅行呢,应该是我们可以涉及的任何一件事情。生命当中小小的奇迹,只不过是把心意变成了行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