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没有灵魂的书写灵魂:没有肉体的朗读(10)

6.道德高于法律的“追溯性审判”

还有一个微妙乃至隐性的“理论与生存的错位”暗中作祟。在战争规定情境下(肉体上的你死我活),具体执行人被战争理念和行使战争的职能限定,对“致人于死”完全处在“理性”的前提遮蔽中—突显即遮蔽—“战争是人类强力、意志及智慧的最高艺术”,也是人类“自我欺骗的最高艺术”,此中一切都理应强迫自己遗忘到冷漠状态,否则不能执行战争。至于判断自己战争行为的有罪无罪,那是战争的生死成败定论后的法律道德归咎。战争中只有“你死我活”的生存原则。谁要是在战争中反省战争,则只有退出战争才有可能。正因为如此,对战争中的士兵或民族,无论其胜败,不成文法规定了总体上的宽恕(“可以杀人”),然后对战败的民族和士兵再行总体上的“二阶”宽恕,即赦免大部分“杀人的胁从者”。最后的罪责归咎只能落到主要决策者身上,包括部分突出的执行者。至于“追溯性惩罚”,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宿命下行落幕之礼—在这里,重要的不再是事实性罪行定性,而只能是符号化惩罚的自我伸张:“你看,我又惩罚了,惩罚完了,一个不漏。”

所以,整个战争结束后对战争罪行追究的审判行为,与其说是法律审判,不如说是道德审判。而且,只能是“在战争外进行的”用非战争语义系统重新定性战争语义系统的道德强加。俗话说,后续的“胜者王侯败者寇”成为先验的实用原则。可历史证明,这个原则与其说是结束战争的原则,不如说是准备战争发动战争的原则—谁都希望在战争中赢得王者地位。于是,后续的哲学又来歌颂战争的“恶”,把它说成是“消毒剂”、“清洁剂”甚至是“历史前进的杠杆”。今天已经前进到核战争准备着人类的毁灭。这就是人类有限的可怜的智慧!

所以,谁要想用“生命语言”说话并一贯到底—那么,战争本身成为非法。当然战争前或战争外的一切危害生命的行为都是非法。可惜,愚蠢的多少带着动物性的人类,承担得起如此非动物性的神的正义吗?

挑动战争的“有形神—民族神”尚不够格为“神的正义”。

7.米夏的忏悔象征着什么

米夏的行为具有象征性。

米夏和汉娜是“两个人”又是“两代人”,即战败后的间接承受者和战争中的直接参加者。或者说,没有参加战争的无辜的年轻一代如何承担(理解、忏悔、救赎)制造战争、参加战争的上一代遗留的战争罪恶。在这个意义上,两代人的关系具有普遍意义。但是,“两个人关系”毕竟不同于“两代人关系”,它一定是具象的、有生动情节的。如何具体呢?如何选择具体形式以突出纠结其抽象意义呢?

1945年战争结束以来的20年(电影时间),德国几乎每时每刻都在“阴郁的礼拜天”中度过。甚至再过20年到80年代中期,德国总理勃兰特访问波兰,在犹太人死难纪念碑前终于有震惊世界的“一跪”!—40年来德国人遭受的精神压迫尤其对无辜的年轻人几乎到了喘不过气来的地步。

该承担战争罪责的战犯们被处决了或被惩罚了。即便法律“罪责”清算了,道德“罪感”德国人尤其是下一代的年轻人究竟要承担到什么时候?而西方其他国家,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总要挑出“纳粹与青年”之类的问题敲一敲有点抬头的德国人。这无异于世界在对德国仍然执行着“追溯性惩罚”。

事实上,年轻一代人和德国纳粹的关系,已经就像米夏和一个父母辈的汉娜的关系那样,早已漂浮在“战争罪行”之上了。

除了主要战争罪行承担者该当绳之以法,其罪恶核心之外,像一圈一圈波纹荡漾开去的是整个上一代人,大都裹挟进去:追随、默认、不揭发即同谋。因此下一代人常常陷进各种纠缠不清的混淆或对立中:容忍、隐藏、延续、反叛、背叛、反叛的背叛,种种。小说对此议论很多。米夏与汉娜,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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