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大律师”吴凯声(5)

作为律师,吴凯声事先到河南路老闸捕房看望了廖承志,很详细地听取了廖承志的诉说。廖承志虽然身陷囹圄,却镇定自若,很有条理地叙述着案情,并签署了委托书交给吴凯声。

3月31日下午,位于四川北路的“高二分院”尚未开庭便已座无虚席,旁听席上坐满上海各报记者、各界代表、廖的亲属及关心此案的群众。最引人注目的是国民党中央委员柳亚子带着女儿柳无非,也坐在旁听席上。柳亚子是廖仲恺、何香凝挚友,正在为营救廖承志奔走。

2时整,法庭宣布开庭。出庭的有赵钲堂推事、张隽青检察官等。吴凯声和马常担任廖承志的律师,察晓白、陈炳煜为罗登贤、余文化的律师。

开庭后,法警带出廖承志、罗登贤、余文化三人,全场注目。

第一个发言的是捕房律师甘镜,他称廖承志等三人都是共党,“危害民国”,应解往南京,“依法制裁”。接着,“上海市公安局”法律顾问詹纪凤律师又对廖承志一案的严重性论述了一番。不过,即便如此,也不得不说:“因廖君是先烈廖仲恺先生之子,在理论上想似不至有反动行为。”叛徒王其良居然作为“证人”出庭,一口咬定廖承志等三人都是中共党员。会场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终于轮到吴凯声发言了。吴律师言词恳切,为廖承志辩护道:“廖公子为先烈仲恺先生之嗣,且仅此一子,自被捕后其母何委员思念异常,致旧疾复发,昨已晕迷一次,今仍卧床,忍泣以对。党国有殊勋之人,而使其后嗣遭此牵累,能不痛心?”

由于吴凯声事先晤访过廖承志,预料到王其良会出庭做证,便作了准备,当场驳斥此人:“王其良因在经济上与廖公子有私怨,竟诬告廖公子是共党。王其良空口无凭,焉可做证?只有拿出十足证据,才令人信服。如今,王其良一人做证,又无实据,绝不可信。”

接着,吴凯声拿出何香凝当天上午在病榻上写的亲笔信,当众宣读,驳斥甘镜提出的“地址问题”。吴凯声念道:

敬启者:小儿承志,被捕拘押,香凝本拟到钧院,关于住居、买茶及给伊银洋各点,有所陈述。惟因宿疾复发,不克离床,故做书面证明,钧鉴。

一、小儿承志,自欧归国,即住舍间。日前捕房人员到舍调查,香凝因刺激过甚,未能明白答复。

二、因我国东北军为国家求生存,血战日寇,饮食甚苦,故令承志往欧阳君处商如何运送茶叶,以壮士气。

三、香凝曾给银洋与小儿,以资抗日。惟小儿生性慷慨,或借友人。

总之,予与廖先生为国奋斗,其目的求民族国家之生存。香凝甚愿小儿一本此志,为国报效。此次被捕,盼钧院秉公办理。因病草此。谨呈。

何香凝

三月卅一日

吴凯声念毕何香凝的信之后,逐条加以说明,指出关于廖承志的种种“共党嫌疑”并不存在,廖承志确实是“奉母命为东北军采购茶叶”。他还严正指出:“犯罪者必有犯罪行为,始可定罪。即使被告为共产党或曾参加反帝或工人运动,亦法律允许,苟无特别行动,应立即释放……”

吴凯声一席言,讲了一个多小时。

法庭辩论进行到下午5时。庭长宣布休庭片刻,与推事、检察官磋商,然后宣布:“罗登贤、余文化、廖承志三犯移交市公安局。”

廖承志等随即被押入“上海市公安局”的一辆红色汽车。这时,吴凯声急忙跳入自己的黑色轿车。轿车里除了他的司机外,还坐着他的保镖赵志和,以防万一。当红色汽车扬长而去,黑色轿车紧紧尾随。本来,从“高二分院”到位于南市的“市公安局”应朝南行驶,大约那辆红色汽车发觉了后面的车子,竟向北朝虹口方向开去,从虹口又朝南,驶过外白渡桥,折向十六铺,转入南市,最后终于驶入“市公安局”。那黑色的轿车,也跟了进去……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