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伊丽莎白·安·昆西的成长一直都很顺利。

她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女人一定要学会料理自己。修剪眉毛,梳理头发,护理面部。还有每天两次用牙线清理牙齿。什么都比不上牙龈里的细菌能让人衰老得更快了。

伊丽莎白依照教导安排自己的生活。她修眉,梳发,洁面。即使只是去做一些琐碎的事情,她也要穿戴整齐。离开网球场,她就不会再穿网球鞋。

伊丽莎白以自己能够严格按照规则行事而自豪。她生长在匹兹堡城外一个富裕的家庭中,每个周末都学习英式骑乘,练习跳跃。十八岁的时候,她就能跳天鹅湖 ,能用钩针编织茶壶套。她还知道如何用啤酒把自己的深褐色头发弄出卷来,如何用熨斗再把它们熨直。今天的女孩们可能会觉得她那一代人做的事情看起来很是无聊。那就让她们每天早晨起来都把头放在熨衣板上试一下,看到时她们还会不会这样想。

她的性格很坚韧。这一点能够从她在母亲不同意的情况下步入大学上看出来。就是在那里,她被一个和她出身完全不同的男人所吸引——像谜一般的皮尔斯·昆西。他的祖籍是新英格兰。她母亲很喜欢这一点。(可能是因为“五月花号”?他和他的故乡还有联系吗?没有。他父亲在罗德岛经营农场,拥有数百英亩的土地,看起来少言寡语,不轻易表露自己的感情。)当时昆西正在攻读心理学博士。这一点也让她母亲很满意。(一个学者,这简直是完美。昆西博士,真是不错。等他安顿下来,开一间个人事务所。)

昆西被那些心理疾病所吸引。实际上,正是他在芝加哥当警察的那几年促使他去继续攻读犯罪学和心理学的双学位。很显然,警察工作并不仅仅是研究枪和睾丸素。是什么造成了人格的异常?他们是什么时候实施的第一次谋杀?如何去阻止他们的行为?

在这个问题上,她和皮尔斯长谈过一次。伊丽莎白被他清晰的头脑、充满激情的声音迷惑住了。他是一个安静的、受过良好教育的男人,他能够通过剖析犯罪者的想法来掌握他们的犯罪路径,这个能力让人深深折服。

他工作的另一面给她带来秘密的兴奋。每当看他谈起心理变态者和虐待狂时,她就想象他的手里拿着枪……他是一个思想者,但也是一个实干家;这一点让她真心喜欢。

最初,她以为既然他们结婚了,就会安定下来了,过着普通而平凡的生活。那个时候,她并未意识到,像皮尔斯这样的人是没有什么普通生活可言的。他需要他的工作,他离不开他的工作。而她和两个幼小的女儿却慢慢远离了他的世界。

伊丽莎白成了她的家族中唯一一个离婚的女人,单身母亲。她母亲不想她这样,让她坚持下去,但是,伊丽莎白再一次展示出了自己的坚韧,她要以两个女儿为重,她们需要稳定、正常的郊区生活,在这里她们的父亲不会从足球场离开去查看尸体。尤其是阿曼达,她一直对父亲的职业有意见。她始终不理解为什么只有在父亲结束了一整天对那些杀人狂的研究之后才能见到他。

伊丽莎白在她的孩子们面前表现得很好。在那段日子里,她一直不停地告诉自己,她要在孩子们面前好好地表现。

即使在她承受不了的时候?

四十七岁的伊丽莎白·安·昆西仍然是一个美丽、精致、有教养的女人,但是却很孤独。

周一的晚上,她沿费城南街走着,完全不理会周围人群的笑声。他们正享受着这个高端名品店与情趣用品店比邻的光怪陆离的世界。三个文身女孩从她旁边经过,然后又过来了一辆黑色的豪华轿车,她急忙躲闪到一边。今天晚上,马车也都倾巢出动,浓烈的马粪味和街上本来就有的汗臭味、烧煳的食物味道混在了一起。

贝茜让自己尽量忽略这难闻的味道,同时也不去看她身边的人群。此时,她只想尽快回到社会山,那里有她舒适的家,淡褐色的墙,丝绸包裹的沙发。又将是一个和电视做伴的夜晚。尽力不去看电话机,尽力不去盼望电话能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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