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地,我被录取了。我在师范学校的主修专业是艺术,共两个学年,专业得到了优秀的成绩。如果愿意,我是可以去教艺术课的。然而,我接受的第一份工作邀请,是去幼儿园当老师,这也证明了我对未来其实没什么规划。学校位于哈尔斯顿(Harleston),教的都是五六七岁的小孩子,大家叫我斯怀尔小姐。我发现教小孩非常简单,因为他们都很听话,很喜欢上学,学校也允许他们玩耍,你可以分小组教学,这种形式非常有创意,无需在意太多的纪律问题。
当然也有一定的压力,因为第一年是实习期,学校会观察你是否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老师。监察员似乎一直都对我的打扮耿耿于怀:“斯怀尔小姐,你的衬裙露出来了。”“斯怀尔小姐,你的裙子是不是有点短?”(确实是,因为我的衣服都是自己拿家具布做的,洗了之后会有点缩水,要一直往下拉。当时可是20世纪60年代早期!)
这样的事情总是让我担心,害怕自己做不成好老师而与别人闹矛盾。但我真的很爱小孩子,特别喜欢他们。在本出生之前,我只教小孩。后来本和乔出生之后重返教职,我需要教一大班青少年。那简直就是“批量教学”!有时候甚至是两个班级,一共八十个学生。我希望通过人格魅力来教育他们,而不是通过纪律,虽然后者是一个很艰难的方式,但效果却更好。我的意思是说,在一个有四十名学生的大班里,你必须奖惩分明,这样才能让所有人都守规矩,之前教幼儿园的时候是不用这么做的。所以教青少年的时候,我并不是一个好老师。在教龄伊始,我在这个学校做过两年的幼儿教师,那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非常非常开心,我知道自己做得很不错。
当时还发生过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那是在师范学院,在吃第一顿晚餐的时候,和以往一样我又迟到了,那是一所全是女生的基督教学院,我的出现引起了小小的轰动,因为打扮得太过时髦。我留着蜂窝头,穿的是自己做的现代爵士风格服装。环顾整个房间之后,我坐到了苏珊(Susan)旁边,她是那里最漂亮动人的女孩。虽然我在时尚行业几十年,但或许直到今天,苏珊仍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她的嘴巴不小,长着一张可爱的瓜子脸,杏仁形状的眼眸呈淡褐色,鼻子高挺。她身上有一种高贵的气息,神情又带着点自嘲。我觉得她是那样的出色迷人,然后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她有一个招牌动作,在说话的时候——她很幽默——会把头歪向一边,嘴里叼着烟,姿态优雅极了,即便她曾因为做这个动作烧掉过眼睫毛!但她反而为此大加嘲讽,说自己为了追求完美姿势,不惜烧焦了眼睫毛,这是她典型的行事风格。苏珊知道许多值得阅读的书,对戏剧也有一定的了解,我们变得形影不离……直至我遇到德里克(Derek)。先是有了苏珊,后来是德里克,我的社交生活回复到之前在曼彻斯特时所热爱的样子:一直跳舞,跳舞,然后就是摇滚的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