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相连(29)

在读语法学校的时候,我曾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个知心好友,就是少女小说里的那种完全忠实于彼此的关系。我本以为茱莉亚就是那个朋友,但是她更喜欢和另外一个同学在一起,这让我十分痛苦。直到后来,我开始和男孩子玩之后,才能忘怀。到了15岁,我还是一副傻傻的样子,休息时间仍然爱玩孩子的游戏,当然,区别是我们已经开始穿铅笔裙、白袜子和天鹅绒跳舞鞋了。女孩们宁愿冒着会被训斥“绑低三英寸”的风险,哪怕像高年级中厚脸皮的爱娜·波特(Ena Porter)一样,也要扎起马尾辫,而不愿意披着头发打扮成波比短袜派的样子。而我认为铅笔裙简直是最让人激动的设计,于是便模仿着在布特林(Butlins)度假时看到的一个女孩的打扮,给自己做了非常紧身的短裙和连衣裙。十几岁的我也开始转变了,穿上那样的裙子,踩着高跟鞋,化着妆去舞厅跳舞,感觉像是一夜之间就从小孩变成了女人,这种刺激的感觉我永远都会记得。不过其实也并没有发生什么出格的事情。我还记得初吻是在15岁,那个男孩在公园里吻了我。当时的我十分震惊,并不是因为他吻了我,而是因为他说爱我。那简直太可笑了,我才15岁而已呀!

提起鞋子,那简直是鞋履设计的黄金时期,不过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我只能攒钱去曼彻斯特买鞋子,平时很节俭,以防哪天看到非常好看的鞋子没钱买。有一次,我看到了一双做梦都没法想象的鞋子——一双细高跟女鞋,它让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是最新款,而整个店里只有两双,在我离开的时候就只剩下一双了。星期一的时候,我把鞋子带进学校放在桌上,让所有人欣赏。记得当时的我得意忘形,以至于根本没有看到自己仰慕的历史老师斯科特先生(Mr. Scott)走进了教室。他也看到了我的新鞋子。记得他是这么说的:“好吧,薇薇安·斯怀尔,如果上帝希望我们脚踩钉子的话,他一定会把这双鞋子给我们吧!”我当时开心得如置天堂,因为我得到了他的关注,他注意到了我!而我是非常喜欢他的。

刚到格洛索普语法学校的时候,我并没有接触过太多可以被称为“高雅艺术”的东西,直到毕业离开学校,也只是了解了一点皮毛。学校时光大多消磨在英国文学和历史上——都是我非常喜欢的。我在英国文学O级课程上得了95分,历史课得了90分!在家里,我喜欢读狄更斯的作品;在学校,我们学《柳林风声》《亚瑟王之死》《麦克白》和《亨利五世》。我喜欢济慈(Keats,英国作家),他的《印度之旅》让我触动很深,我也喜欢莫泊桑(Maupassant,法国作家)和乔叟(Chaucer,英国作家),他们的作品关注人生、性爱和人类社会,尤其是整个宇宙。

事业和前途都与时机有关,对女孩而言更是这样。实际上这并不是学校的错,校长对我们的期望值很高,要求都十分严格。到16岁的时候,他经常会来家里拜访,确保我们继续升学读六年级。他问过我们关于未来职业的问题,当时的我没有任何想法。我的朋友莫林·柏塞尔(Maureen Purcell)想当建筑师,但是她母亲希望她当发型师,因为她很有艺术天赋。另外一位朋友想当记者,可不是《格罗斯普报》记者,是那种真正的记者!就连校长都觉得她的想法不切实际,所以她被要求成为一名护士。如果之前一直住在北方,我可能会继续上六年级,因为我很爱上学,爱极了。但问题是,当时我们所知道的工作就只有4种,不是学校老师、理发师,就是护士或秘书,除此之外,我从未听别人谈论过其他职业。

这就是我的语法学校和六年级生活。我本以为图书管理员的工作就是负责将书借给别人,如果早知道这份工作的真正内容,我可能会对它感兴趣,实际上图书管理员要做各种研究和相关的工作,还要欣赏伟大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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