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政治家(1)

仅仅把陈诚视为蒋介石的左膀右臂,似乎不足以体现陈诚的历史地位。除了抗战的历史功绩,陈诚的特大业绩还在于他在台湾成功地完成了渐进式的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耕者有其田”是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的政治理想。陈诚出身农村,对农民在封建租佃制度之下所受的剥削,深有感受。也正因如此,三民主义中的“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对他的影响最大。

主政湖北后,他迫不及待地开始在鄂西尝试“二五减租”:“农民佃租定为正产物总收获量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即由总收获量先提二成五归佃,所余七成五由主、佃对分;原定佃租超过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应减为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原定佃租不及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仍照原约定。”

按照这个政策,虽然尚未实现“耕者有其田”——农民没有获得土地所有权,但负担却大大减轻了。经过两年多的大力推行,二五减租在鄂西部分地区取得了实效:农民负担减轻后,种地的积极性提高,纷纷贷款购地,自己耕种,粮食产量比往年大有提高;阶级矛盾也得到了缓和,农民对政府和“国军”增添了好感。这也是后来在宜昌会战中,农民纷纷主动支持“国军”的原因之一。让他遗憾的是,历史老人没有给他在大陆继续推行更深层次的土地改革的机会。

1949年1月,陈诚被蒋介石政府任命为台湾省主席。这段时间,国民党军队在大陆作最后挣扎,陈诚则开始在台湾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蒋介石无暇他顾,陈诚得以放手大干。

陈诚深知一步到位的改革固然快捷,但效果未必让人满意。所以,他推行的是渐进式的改革——先从“二五减租”(亦称“三五七减租”)开始。刚开始,一些地主抵制减租。这在陈诚的预料之中。他一面亲自出马,前往各县市,向县市长和各界人士阐明“三五七减租”的好处和意义,一面督促众多经过专门训练的减租工作人员到租、佃户家中做工作,强力推行减租。到1949年夏天,台湾地主出租的25.7万公顷土地,全部实行了“三五七减租”。当年秋收,减租的效果就显现出来:佃户平均增加收入达30%,粮食也大幅度增产——全省稻谷生产121万吨,比1945年增产了一倍。

1950年3月,陈诚受命担任台湾当局第五任“行政院长”,上任不久,他就开始全面推行更深层次的土地改革。当时,蒋介石准备实行“兵农合一”,即让部分军人也获得一份土地。陈诚坚决反对,几次向蒋介石进言,说:“兵农合一,就不叫耕者有其田了。再说台湾本来人多地少,再分给士兵,就更不敷分配了……”蒋最终让步,同意了陈诚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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