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加入《现代青年人周报》(下文简称《现代》)时,林查理还是《现代》的老板,两个多月之后他便将报纸转让给我们编辑部三个人了。短短时间的接触,不能说对他有深入的认识,但感觉上他是一位精明的出版商人,尤以其密底算盘见称。在摆出一个老板姿势之余,又兼具一副对下属平易近人的样子。虽然听过许多人对他的德行略有微言,但从一个员工看老板的角度,林查理在我心目中留有一个不错的印象。
林查理是个资深的出版人,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也由于他的出身是由低做起,曾身为报纸编辑很长日子,因此对访问这回事可谓了如指掌,驾轻就熟。我无需花费唇舌去带出问题,他便已经滔滔不绝地细说发迹史了。
“如你所说,我是一个普通成长的地道香港人。读书时期很喜欢阅读写作,那时候的《中国学生周报》、《星岛日报》之类的少年版我便经常投稿,无论散文和诗,什么都写。看书是我少时唯一的兴趣。我看书的范围很大,上至《水浒传》、《红楼梦》、下至《什么是哲学》、《半农居士的掌相》,又或琼瑶小说等,都可和几毫子一杯的奶茶陪我整天。”
“到中四、中五时开始和些同学朋友搞文社,文社是那时文艺青年的时兴玩意,香港便有十多个。一班志同道合者便自己写印文集派给朋友看,又或和其他文社开座谈会,交流文学意见,甚至请一些大学同学来演讲等。一九七〇年时,有位做印刷的朋友有兴趣搞书局,便大伙合股,每人出一千元左右,开了一间‘未名书屋’,主要过台湾订书来香港卖。那时台湾书入口量很少,我们主力做这方面的书得到许多书迷、大学生的欢迎,总算成绩很好。跟着翻印一些绝版书,如无名氏、何其芳、郭沬若、臧克家、李广田等绝迹市面的书在我们的书局都能买到,甚至应个别学生要求印一二百本也都照做。当时纯粹当做好事,没有市侩的观念,不理赚钱与否,可说是正式从事文化事业,做文艺青年。”
“大概一九七五年,其中一位姓麦的股东说有个人办了一份《青年人周报》,出版一期便没法维持下去,问我有没有兴趣。我想,既然是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搞多一份亦无妨,于是和那人合股出版。不久,那个人去了英国,《青年人周报》便由我独力经营。后来乐仕打电话给我,说《青年人周报》有影射他的《年青人周报》之嫌,叫我改名。当时年轻人想法并不怎样计较,也没奢望靠报纸发财,又无谓给人说有意鱼目混珠,于是便加了‘现代’两个字。”
“不久,老父退休,他是读书人,见我那么爱书,劝我不如正式办书屋,因此便结束柴娃娃式的‘未名书屋’,用生意立场去办‘平价书屋’。当年搞的规模颇大,港九两地均有分店,而另一方面就是做《现代青年人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