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韶声的“乐与怒”(1)

只要看夏韶声这些年来走过的路,就知道“乐与怒”在香港发展的过程是如何坎坷。说夏韶声是香港唯一忠于摇摆音乐的歌手(或者是怨曲歌手)实不为过,从一九七八年他推出《童年时》大碟开始,他差不多七年来坚持的路线未有动摇过,改变的只是手法而已。他自己亦说:“这张碟(《I Remember:夏韶声》)我觉得已经很commercial了。”

虽然说commercial,只要你留心聆听,总会发现其音乐部分的格调仍是高于一般中文音乐。我觉得主要的关键,不是其他唱片公司办不到,问题是他们的制作方针与对音乐的态度极为不同,加上在商言商的因素,以致摇摆音乐的普及性大大地被间接扼杀。

夏韶声经常强调的论点,就是band仔出身与单凭歌喉的歌手之间会出现极不相同的音乐风格。“Band仔出身的歌手,如林子祥、谭咏麟等的音乐,始终保留着一定的摇摆分子,而且唱起歌来的持久力,亦都比一般歌手较好。这是早期夹band时或者出道时在表演场所锻炼得来的成果。”夏韶声说出了这份经验,而他自己何尝不是走过同样的路。

十多岁的夏韶声,已经所谓出来社会“蒲”。他自言小时候家境清贫,迷上了吉他后,什么其他玩意都抛开了,加上可以用来赚钱,故很年轻的他已经在夜总会、舞厅等场所做伴奏,负责低音吉他,眨下眼便做了近十年。同期出身的人,有很多都在音乐圈工作,有些做歌手,有些做乐师,总之各有各的际遇,发展有好有坏。在一九七八年,他突然产生读书的念头,其实当时他已经二十五六岁了,竟然只身跑到加拿大报名入大学。然而浪子的心何以能专心一致呢?

“记得第一日上学,便因受不住那边朋友的引诱,走了去打麻雀,之后,不是这样,就是走了去夹band,终于读不成书。过后又想报名入音乐学院,但他们却因我不是citizen而拒收我,于是一气之下,在遇上徐日勤后,便跟他在各处弹夜总会,变成重操故业。”夏韶声确有一副典型rock友的不羁性格。

后来返港后签了Bang Bang唱片公司,先后出版了《童年时》和《天堂梦》两张唱片。期间夏韶声组建了自己的乐队Visa Band,主要在美伦酒店驻唱。一九八一年十月,夏韶声策划的日本Creation乐队(创造者)演唱会,实在是空前成功,两晚的演唱会实在叫摇摆乐迷如痴如醉,促成半年后Creation的再度来港。亦因为这个机会,夏韶声得到了蜚声国际的竹田和夫赏识,特邀请他几度在Creation的日本巡回演唱会上亮相。得到这个宝贵良机,夏韶声当然高兴。然而日本市场实在竞争太大,加上日本人的保护性格,在日本的发展就只能像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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