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斯蒂芬·G.尼科尔斯:英文版序言(1)

勒内·韦勒克在他一篇早期的理论文章中阐述自己的意图时曾这样写道:“我们要记住……只有以哲学(即概念)为其基础,理论的问题才可能得到解决。对方法问题的澄清,将影响到未来研究的方向。”因此,早在1936年,当批评的各种现代潮流还几乎未被人们承认或为人们提及的时候,韦勒克先生就已注意到文学研究的方法在应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批评态度时所面临的危险。虽然危险众多,但威胁是一致的:这些批评运动在彼此隔离的地域上同时发展,且遭受到因民族和语言不同而所受的限制,因而将不可避免地引发混乱,造成一个“名副其实的巴别塔”。在这种混乱中存在着一个十足的可能,那就是由于未能对作为基础的概念作出界定,从而将会给新的文学研究工作带来危害。因此,韦勒克先生着手对文学研究的种种概念进行精确的阐述。鉴于文学和文学研究的分枝甚多,因而这些概念需要分别予以界定。一旦它们获得了清晰的阐述,就将在文学研究的实践中不断相互发生影响,指出通向最恰当地理解文学的意义和价值的道路。

在大规模地、系统地对文学研究的概念进行阐述方面,韦勒克先生所取得的最初成果是他同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在该书中,文学研究的三个主要学科——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通过分章叙述的形式,被作者予以界定,并统一在一起,旨在对文学作品及其研究的诸方面作出解释。实践问题的研究是与理论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而理论问题的讨论至少可以追溯至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文学在它自己的世界中被考察,在同其他艺术和科学的比较中被考察,也在一般的社会状况层面被考察。构成文学形式的不同方面,如韵律、节奏、意象、象征、修辞手法,是同文学研究的方法一起作为讨论对象的;而这些形式的方面,将会被文学研究方法作为其批评性分析的基础。一部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被给予了周密的考虑。凡此种种,就是《文学理论》一书所提出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尤其与文学作品本身相关。

在本书中,韦勒克教授特别关心的是文学作品的研究方法。如果说这些论文的视角需要理由的话,我们可以在其宗旨中找到:为完成充分理解富于想象力的文学这一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书中每篇论文都将某一概念的演变发展作为自己的目标,而这一概念将有助于对文学作品作出更好的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会发现韦勒克在写作《文学理论》时所阐述的方法,在这些论文的产生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即每篇文章都有一个牢固的理论基础,其出发点是希望在单篇论文的范围内,借助于文学研究某一个方面的讨论,解决某个概念的问题。这个概念是否合理和恰当,其衡量标准应当是它是否有助于解释它所讨论的文学的那个面向。但是,为了证明论文中所阐述的种种概念的合理性,韦勒克先生不单单是借助于富有创造性的作品本身。因为这会无视其他理论家所取得的成果,其结果不过是给已经搅得一片混乱的文学研究带来更大的混乱。韦勒克先生会在文前首先引述论点相关的指导性原则,将对其他学者所取得的成果的分析性考察作为自己方法的基础,用以探讨所讨论的问题。这样,他就不仅能在概念方面对各种批评的新方法所达到的目标作出界定,还能说明这些新方法在何处成功地达到了自己的目标,在何处遭到了失败。作为结果,我们可以看到,韦勒克先生为大量涌现的文学批评的新潮流带来了某种秩序,即根据塑形性的影响,根据方法的类似性和有效性,将它们进行归类。在后者中,我们会发现韦勒克先生在《文学理论》中所持的观点已有所变化,并在他的《现代文学批评史》中获得了非常有效的发挥。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