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流年》:“乡土中国”象征诗学的转换与超越(3)

这是一种带有越界性质的变革与尝试,它意味着作家要独自承担道德后果和美学后果。阎连科小说所引起的种种相互矛盾、观点对立的激烈争论也正说明了这一点。《日光流年》似乎决意要建立一种新的世界观。道德主义的、启蒙主义的、文化主义的“乡土中国”不复存在,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生命主义的、存在主义的,甚至是原始主义的乡土世界。乡土世界的生命运动和本源目的(活过“四十”),而不是共和国政治运动,第一次被作为主体和过程出现在文学史的视野之中,它还原了,或者说放大了乡土中国与民族意识内核(生命观、道德观、情爱观)的形成过程,并使我们感受到这内核之中所包含的迄今为止尚未被发掘的问题与意义。在这里,我们几乎看不到乡土小说惯常的理性批判与问题审视,它在长期以来扭曲,或至少符号化了乡土生命形象——阿Q的愚昧与丙崽的丑陋是最典型代表;也找不到那纯美虚幻的桃花源冲动——单一脆弱的乡土性,它曾给一代代中国人构筑了神圣的原乡神话。《日光流年》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讲的是在生存的原始极限和与文明道德隔绝的背景下,几代村长带领村人前赴后继反抗“活不过四十”的宿命故事。第一代村长坚信,“只要村里的女人生娃和猪下崽一样勤,就不怕村人活不过四十”,因此,三姓村开始了一场生殖狂欢;第二代、第三代村长是在天灾人祸(它暗合了共和国发展最乌托邦化的时期)的背景下展开抗争历程的,为保证油菜的种植村长不惜饿死自己的儿子,而翻地的代价则是村长把自己的女儿送给了当权者;第四代村长司马蓝是小说的主人公,也是几代村长中最富于远见、意志最坚定的村长,他认定“修渠引水”能够使三姓村人最终摆脱厄运,为此,三姓村女人卖肉,男人卖腿皮,连老人的棺材也被强行卖掉,然而所有的努力都只能是“注释天意”,司马蓝在巨大的轰鸣中误以为清水翻腾,满足地死在情人腐烂了的尸体旁,而那黑色、散发着剧烈臭味的灵隐渠水在三姓村人的目瞪口呆中肆意奔涌。

这是一个挣扎于命运夹缝之中的群体存在,乖戾之气弥漫小说的每一空间,让人恶心得发抖的细节比比皆是,那令人窒息的苦难存在、身体的自残、精神的极端扭曲等,都显示着民间生存的深不可测与复杂的精神生成。当放弃批判与启蒙,放弃身份与思想,以一个“三姓村人”的视角进行叙事时,才发觉,在这地层的最深处,具有现代意义的道德还没有得到命名,他们所遵循的仍然是古老的原始正义或生存本能。因此,尽管你内心有所抗拒,但还是不得不承认,在三姓村,不管是逼迫妇女“卖淫”,还是各自争权夺利、尔虞我诈,都能找到其逻辑性和合理性。在这样的“前现代”结构中,任何理想的激情、政治的发展都会失去它的有效性,乌托邦理想图式遭到根本性的解构,因为对三姓村人来说,“活过四十”并非蕴含着价值判断,它只是一种类似本能式的运动,外部世界的种种,对于他们也只是一种努力方式的改变,没有带来观念或信仰上的本质变化。实际上,恰恰是在这样一个远离政治与历史进程,偏僻到了几乎成为静止状态的“前现代”山脉,在最大意义上为我们揭开了被遮蔽几千年的民族精神状态及其背后的原因:在乡土中国,功利主义之所以盛行是因为他们必须要面对更为本质的问题:活下去,像人一样的,能够活到胡子花白满面皱纹;集体主义与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之所以会如此根深蒂固,是因为作为个人根本无法抵抗文明与历史对之的彻底遗弃;而乡土生命之所以会如此丑陋不堪而又令人敬畏,恰恰是因为在他们身上,最大限度地昭示了民族的劣根性与伟大性的双重存在,昭示了人类的原始本能与神圣冲动之间的微妙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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