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的沙》最后一次的歌唱(1)

《歌唱的沙》是约瑟芬·铁伊的最终一部小说,我们对她的阅读至此也得告一段落了——“直到胖女士唱歌为止”,一切皆符合这句西洋老俗语的讲法,只除了没有胖女士,而是古怪的会唱歌的沙,还有一点也不古怪的忠实格兰特探长身影。

这里我们来回顾一下格兰特探长,我个人所钟爱的人物,以为告别。

相对于推理史的诸位大师都拥有一位或一位以上历史级数的大神探,铁伊这位苏格兰场的探长显得相当谦卑。他没有布朗神父的有趣神职身份,没有角落老人的没有名字不知来历和手中打结不休的绳子,没有福尔摩斯的毒品等诸多性格怪癖和自我一整套办案哲学暨其方法,没有波洛的鸡蛋脑袋尖翘胡子古怪造型和满口充满人性洞视力量的格言,没有马普尔姑妈乡下老太太和悍厉罪恶世界撞击起来的惊奇,没有宋戴克博士的科学奇技和一整皮箱科技道具,没有温西爵士的优哉贵族地位和嗜好,没有奎因的恋爱和办案风情,没有马洛的贫穷和正义铁拳,没有费尔博士专搞密室的单食类动物专注,也没有无名大陆探员和罪犯的无差别铁石之心。

甚至和他气息其实最相通的纽约马修·斯卡德,也比他多一个五光十色的犯罪大城为背景,围拥着一大缸子五湖三江的奇才异能友人,就算生病,也是远比他有戏剧和隐喻张力的酗酒致命问题,而不像格兰特只是平凡地跌坏腿(《时间的女儿》),或像《歌唱的沙》的幽闭恐惧。

在铁伊一生为数八次的犯罪出击中,他担纲了五次半,《萍小姐的主意》时,他大概不大方便进入男生止步的女校,至于《法兰柴思事件》他倒是有到场关切,但却把办案的大舞台让给心热未婚的小镇律师,让他赢得佳人归。

格兰特是个太正常的人,正常的开心烦恼,理性和非理性同时发生的正常人感受和思维,还有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警方身份,这样的正常无比让他透明起来,容易融入我们眼睛所见的正常世界和广漠的人群之中,像一片正常样子颜色的树叶长在树林子里一般。

要说格兰特有什么特异功能,我想,大概只有他对人长相的异常敏锐和记忆力,可是这也没进一步被戏剧化风格化,只像个凡人都会有的什么性格特点和癖好罢了。

这样的平凡,让他在宛如过江之鲫神探走伸展台轮番亮相讨彩的推理世界里面,反倒显得奇怪起来,像一个正常衣着的上班族忽然被抛掷到化装舞会之中格格不入一般。然而,如果我们把小说的范畴放大开来,放大成一般性的小说(即所谓“正统”的小说),那格兰特的样子便立即变得熟悉可辨识了,这样的人物不仅常见,而且通常担任小说的主述者角色(有时是“我”的第一人称,有时是“他”的第三人称,有时也会是全知观点里有名有姓的人物,这无妨),比方说,像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的皮埃尔,或格林《喜剧演员》的布朗,故事便是由他们看到、参与,并通过他们内心的折射带给我们。

借用名小说家骆以军对同行朱天心小说中此类人物的半开玩笑称呼方式,叫“煽情的土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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