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又决定召集一次七大代表团主任联席会议,由毛泽东出席讲话,解释《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草案)》中的若干问题。
从3月下旬开始,毛泽东和党内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加快了历史决议的修改工作。3月26日,历史决议的草案第一次排成铅印稿。毛泽东很快改了一遍,主要是在文字上作了一些增删。经过这次修改,4月5日又出了清样。第四、五、六次修改,都是在这个铅印稿上进行的。第四、五、六次的修改稿上,除了毛泽东的修改外,还有其他领导同志的修改。毛泽东在第四次修改稿的“草案”二字后面加上了“修正稿”三字,所以,四五六这三次修改稿,统称“草案修正稿”。
胡乔木修改得较多的是第六次“草案修正稿”。这是毛泽东和党内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委托胡乔木,汇总毛泽东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的意见,做的一次修改。
胡乔木这次修改,将毛泽东在第五次“草案修正稿”开头加的一大段话抄清,加上了标题的序号(一),使它成为整个历史决议中独立的一部分。整个决议草案从五个部分变为六个部分。对教条主义宗派和经验主义问题,胡乔木作了改写。其他部分,只做了一些文字的修改。
毛泽东在审阅胡乔木这次修改稿时,只做了个别文字修改。4月9日,胡乔木将修改好的稿子交给任弼时,并附一便签,说明修改情况。D胡乔木写道:
弼时同志:
历史稿送上,因考虑得仍不成熟,改得仍不多,你上次所指出的许多地方因记得不甚清楚亦尚未改正。将来的改正稿望你给我一份以便继续研究。
关于教条主义宗派我是先讲小集团,待宗派主义事迹说清楚后才安上教条主义宗派的头衔,以见实事求是之意,经验主义的问题也是先说事实后说责任,这样说不知是否有当?
敬礼
乔木 九日
可能是有的同志对胡乔木修改并经毛泽东审阅过的第六次“草案修正稿”还有意见,所以,4月9日这天,又将第六次“草案修正稿”再次排印,作为第七次修改的基础。
第七次修改,主要是把前面几稿已经采用的、按照任弼时的意见讲的第三次“左”倾路线的错误的七点内容,重新改写,恢复为从政治(包括军事)上、组织上和思想上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篇幅大大扩充。改动原因,主要是认为七点内容虽然比较具体,但逻辑不大清楚。
重新采用这种写法后,除了“政治上”基本上是由别人改写以外,“组织上”和“思想上”两部分都由胡乔木负责改写。这次修改基本上都是把错误路线放在与毛泽东的正确路线相比较的过程中展开评述。毛泽东在这次修改稿的基础上又作了修改,主要是在政治方面加写了两段话。一段话是,九一八事变后“我党曾领导东北义勇军,援助‘一二八’及察北抗日同盟军,和福建人民政府成立了联盟,提出了在三个条件下愿与国民党军队团结抗日,在六个条件下我党愿与各界人民建立武装志愿委员会等项抗日的方针与工作,这些都是正确的。但是可惜,由于否认同中间阶级及一部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有联合抗日的可能性,以致在这些工作中不能不犯左的错误。”另一段是在政治部分的结尾处写道:“在上述三个政治问题上,就是说,在对于中国社会性质、革命性质与革命动力的问题上,在对于整个民主革命阶段策略总方针的问题上,在对于各项具体斗争的策略部署的问题上,左倾路线都是犯了错误的。第一种错误(混淆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是第二种错误(混淆农村与城市)、与第三种错误(混淆先锋队与群众)的总根源。”对第五部分分析“左”倾路线的社会根源,加写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一般地说,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分裂的时期,较易发生‘左’倾错误。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联合的时期较易发生右的错误。”A为了提交4月20日的六届七中全会大会讨论,4月15日又改出新的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