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时候,她已经在北京这个城市混得不错了。16岁从浙江独自进京,没学历,没背景,没人脉,只有随身携带的几万块钱和两大包衣服。
家里人世代从商,并不觉得她对读书这件事兴趣寥寥是什么重罪。只是爹妈送行的时候跟她说得很清楚:“你心大,又有弟弟,所以家里有点钱也耐不住你这么折腾。这些钱就当是你的嫁妆。现在给了你,以后就没了。”
她心里是有闯劲了,认为既然要闯,就不要窝在家乡这个小地方。而她的见识中,大地方无非就那么几个,国内北上广,国外纽约和伦敦。甚至连温哥华、旧金山,乃至悉尼、墨尔本、东京都不知道。
到北京的第一站,她就去了动物园。真正的动物园,而不是批发市场,看了熊猫和大象,觉得北京真的没来亏,值了。
然后她就开始摆摊,出没于各个地铁站地下通道和出口处。两个动作很快让她侠名满天下。遇到地铁站附近出没的乞丐必给钱,给钱多少取决于当天生意好赖,起步价五元,有时也飘出一张百元大钞。遇到城管执法必抗争,曾举着高跟鞋,光着一只脚把一个壮硕的城管追得到处乱窜。
她找到我的时候已经有了几个铺位,雇了十几个店员。店员必是外地来京北漂的,而且她招人有些《唐伯虎点秋香》里太师府用人的味道,谁落魄、谁惨,谁被录用的可能性就极大。
安稳下来的她想出一本书,想说说来北京后经历过的那些事,那些不靠谱的人,各种看不惯的脸。这种书是没人愿意接的,吃不到羊肉反而会惹一身骚。
而我刚工作,被指派过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且根本不可能有成绩的工作。
她跟我说:“你吃什么?咱们边吃边聊。”
我脱口而出:“你这人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啊?”
然后她强拉硬拽地非要请我吃饭,似乎不吃就是踩了她的面子。不得已只能跟她去了社附近的一家重庆宽灶火锅店。
坐下,点菜,她要了最辣的锅底。根本没问我吃不吃辣。后来熟了,才知道她这么做的理由是,吃火锅就是吃个爽,不辣那还叫火锅吗?
看着一层厚厚的红油发愁,等锅开的时候,她问我:“你来北京多久了?混得还行吧?”
于是我们角色互换,她听我讲了两个多小时的故事,发了两个多小时牢骚。然后拍桌子,用跟她娇小身材,青葱年龄不符的语气说:“就这个样!”
我和她成了朋友,而且是特别好的朋友,原因就是我当天和她一人喝了一瓶牛二。
我高到迷迷糊糊,她视若等闲,大叫店家再来一瓶。
在我的手机里,她的名字变成了火锅妞。这也成了我对她的称呼,逐渐认识的一些她的身边人也开始这么喊她。她不以为忤,反而自得。
这么称呼她,对我来说是因为她每次吃饭全是火锅,可偏不见上火、起痘、口腔溃疡。不熟悉的真不会以为她是江南的美女。
她谢了我一顿起名酒,自我解读自己火锅妞的内涵,一是暖,对谁都热情;二是辣,有什么事坚决不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