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有的反思(3)

还必须指出:中国与日本之间的战争赔款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当年蒋介石提出“以德报怨”,放弃赔款,是出于一党一人的私利。当时中国没有民主政治,人民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蒋介石的决定根本代表不了中国人民。1972年中日建交时,中国正处在“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之中,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连形式都没有恢复,这样重大的决策实际上只是毛泽东的个人意志。即使是当时政府的决定,以后的政府通过合法手续加以改变也是完全正常的,国际上通过重新谈判改变以往的政府协定或条约都不乏先例。从道义上说,日本政府更应该主动寻求妥善解决战争赔款的办法。至于中国的个人或团体向日本政府索取应得的赔偿,是任何人也无法剥夺的权利,中国人民的政府是一定会全力支持的,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主持正义的政府和人民也一定会同情和支持的。

正确对待历史的前提是了解正确的历史事实,因此必须彻底揭露、批判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罪行,划清侵略和被侵略的界限。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日本政府和人民正视历史,才能迫使少数顽固坚持军国主义立场的人认罪。但有人片面理解中日友好,担心多讲侵略罪行会刺激日本人民,损害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这样的担心毫无理由,因为已经认识了军国主义本质的人不会受到什么刺激,不了解历史真相的年轻人能受到教育,而对至今仍然站在错误立场的人刺激一下又有何不可?对日本政府首脑和政治家来说,如果连这点“刺激”也受不了,又怎么会认识战争罪行,承担侵略罪责呢?为什么德国的领导人能多次访问当年的集中营和受害犹太人的墓地,主动接受“刺激”,日本领导人的神经就那么脆弱呢?美国和英国之间、欧洲一些国家之间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但相互间从不讳言历史上的争端和战争,更不容许混淆是非。如果为了所谓的友好而不敢谈日本侵略中国的历史,那两国之间连平等都谈不上,还能有什么友好关系?也有的人怕影响日本的投资和贸易,这更不成理由。投资不是无偿援助,贸易也是双方互利的,中国固然需要日本的投资,日本也需要中国这个市场。何况在商言商,做生意考虑的是经济利益,有钱赚的事影响不了,赚不了钱的事也求不成,与我们讲历史真相又有多大关系?

我们应该宣传即使在战争期间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也没有中断,但同时也要实事求是地说明,这样的事例在当时毕竟只是少数,大量存在的是惨无人道的暴行。我们也应同情战争期间日本人民所遭受的苦难,但同时要立场鲜明地指出,其根源正是日本军国主义本身。对广岛和长崎原子弹的受害者、日本孤儿的同情只能以谴责战争罪行为前提,只能以同情中国上千万战争受害者和孤儿为前提。出于外交礼节对日本天皇的尊重,是建立在他正视历史、承认日本侵略责任的基础上的,丝毫不应影响对以往天皇所犯战争罪行的揭露和清算。出于统一战线的需要和本着向前看的精神,对一些曾经或多或少效力于日本侵略者、出卖民族利益的人宽大为怀,不究既往,不等于就能抹杀历史,颠倒是非,更不能容许美化汉奸,某些文艺影视作品、回忆录、传记歪曲历史的倾向应该引起注意。总之,我们自己如果不坚持历史事实,就等于放弃了向日本讨回公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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