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狂傲、尖酸,目空一切,对小丫头们十分厉害”(俞平伯语),第五十二回对这一切有详尽的描写。这是她有病的时候,她“吃了药,仍不见病退,急的乱骂大夫”,又骂小丫头们:
“那里钻沙去了!瞅我病了,都大胆子走了。明儿我好了,一个一个的才揭你们的皮呢!”吓的小丫头子篆儿忙进来问:“姑娘作什么?”晴雯道:“别人都死绝了,就剩了你不成?”说着,只见坠儿也蹭了进来。晴雯道:“你瞧瞧这小蹄子,不问他还不来呢。这里又放月钱了,又散果子了,你该跑在头里了。你往前些,我不是老虎吃了你!”坠儿只得前凑。晴雯便冷不防欠身一把将他的手抓住,向枕边取了一丈青,向他手上乱戳,口中骂道:“要这爪子作什么?拈不得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眼皮子又浅,爪子又轻,打嘴现世的,不如戳烂了!”坠儿疼的乱哭乱喊。
她俨然以主子自居,对她身边的小丫头说骂就骂,说打就打,丝毫也没有怜悯之意,虽说晴雯疾恶如仇,不能容忍坠儿的偷窃行为,对她是应该教育的,但这样做却着实让人接受不了。人本应“物伤其类”,不应“同类相残”,晴雯处理此事也太峻急了些。俞平伯说:“这在封建社会里原是常有的事,坠儿又做了小偷,晴雯疾恶,而非由于妒忌;但毕竟是狠心辣手。这都不必讳言。”
我们似乎可以这样分析当时晴雯心理状态,那就是让宝玉在理想的环境中成长,所谓理想环境又是怎样的呢?晴雯可能认为:没有淫邪,没有秽行,没有偷盗,这便是理想的环境了。所以当她得知坠儿当了偷儿,便产生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心理状态,用一丈青来惩罚坠儿。我们认为太残酷了些,在她却认为理所当然。为宝玉清扫环境,我晴雯本应当要尽职尽责的呀!舍我其谁?即使背上“恶人”的名分,也顾不了那许多了。
外国民谚说:“眼睛只看森林的人,有时会撞到一棵树上。”
但晴雯不顾这些,她只知道在怡红院内是不允许偷儿存在的。她用一丈青戳了坠儿还不算,当即命人叫来宋嬷嬷,颇有“挟天子以令诸侯”之意,晴雯说道:
“宝二爷才告诉了我,叫我告诉你们,坠儿很懒,宝二爷当面使她,她拨嘴不动,连袭人使他,他背后骂他。今儿务必打发他出去,明儿宝二爷亲自回老太太就是了。”宋嬷嬷听了,心下便知镯子事发,因哭道:“虽如此说,也等花姑娘回来知道了,再打发他。”晴雯道:“宝二爷今儿千叮咛万嘱咐的,什么‘花姑娘’‘草姑娘’,我们自然有道理。你只依我的话,快叫他家的人来领他出去。”
或许有人会问,晴雯是否太有些自不量力了,连怡红院的人事大权她都可以越俎代庖,不是无法无天了吗?但晴雯恰恰认为她有这个权:老太太不是让我伺候宝玉吗?那我就应当尽到责任,不但要管好他的衣食住行,也要使他的思想不受半点污染。所以当宝玉的周边稍有点不利于他成长的东西时,尽管微小,她也尽力除之。她觉得老太太把她给了宝玉,就给了她一个重大的责任、一副沉重的担子,也给了她一柄尚方宝剑。书中说她“却倒还不忘旧”,就表现了她的无比忠诚。忠诚于贾母,忠诚于宝玉,也就是说“忠诚于她的职责和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