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父亲张治中》第二部分 61

从4月13日开始,双方进入正式谈判阶段。经过双方多次磋商,终于形成《国内和平协定》8条24款。

16日,父亲派黄绍竑、屈武带了文件回南京,劝告李宗仁、何应钦接受。20日深夜,父亲得知南京方面拒绝接受,并要求订立临时停战协定。代表团即刻将复电抄送中国共产党,请他们再加考虑,这是21日上午9时之事。不久,北平街上到处是“号外!号外!”的声音,毛主席、朱总司令已经命令解放军进军江南了。

国共和谈虽多曲折,但也有收获。父亲在北平与中国共产党代表进行了20多天的密切磋商,终于形成了《国内和平协定》8条24款。父亲认为这个定稿已经接受了南京政府代表团所提修正意见40余处,被中国共产党方面接受过半数。其他人也表示应以诚心承认错误,以勇气承认失败;如果能了然于“战败求和”、“天下为公“的道理,只有欣然接受。但是事与愿违,这个《国内和平协定》终为南京政府拒绝。

此时,李宗仁、何应钦电催国民党代表团速返南京,23日派飞机到北平,24日回南京。父亲本打算24日回南京复命。

当天,周伯伯去看望父亲,说渡江准备已经完成,随着形势的转移,仍有恢复和谈的可能;并说代表团回去后国民党的特务是会不利于他们的,甚至诚恳地说:“西安事变时,我们已经对不起一位姓张的朋友(指张学良),今天不能再对不起你了!”父亲被周伯伯的诚意所感动。让父亲留在北京有两个意思,一是你回去处境一定对你很不利。周伯伯说,代表团不管回到上海还是广州,国民党的特务都是不会利于你们的;二是要继续谈判,认为一旦解放军渡过长江,协定还是有签订的可能。

但父亲的内心陷于极度的苦恼与矛盾中:“不回去吧,自己是南京政府首席代表,和平破裂,理应回去复命;回去吧,中国共产党的挽留是诚意的和善意的,而且一旦解放军渡过长江,协定还是有签订的可能。”父亲决定留在北平了。

4月23日,从上海起飞的接和谈代表的专机飞到了北平上空,请求降落。周伯伯指示机场指挥台回话:“飞机跑道正在修理,无法停机,过两天后再来。”飞机在北平上空盘旋几圈后返回了。

① 张治中的用意:1. 蒋虽退到溪口,但到底力量还在他手上,如果得不到他的同意,即使商谈得到协议,也没有用。这是一种现实的做法。2. 那时候,京沪的顽固分子气焰嚣张,常有对父亲不利的谣言。溪口之行,我认为对他们有一种镇压的作用。3. 蒋当时还是国民党的总裁,在党的体系上,代表们除了章士钊外,都是党员,应有向他请示的必要。 4. 在礼貌上说,也有去看蒋的理由。其实,当时李宗仁对这事倒是并不怎样同意的。(张治中著,《张治中回忆录》,华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493-4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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