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国民大会的代表选出后,由于第二年抗战爆发,代表大会一直未能召开。抗战后期,蒋介石为了对抗中共提出的召开党派会议、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便于1945年元旦宣布,可以不待抗战结束,提前召集国民大会,制订宪法,选举政府,以使其统治合法化。同年3月1日,蒋介石又向宪政实施协进会宣布,定于当年11月12日召集国民大会。毛泽东到重庆后,中共在谈判中除主张国民大会代表须重选外,当年制订的国民大会组织法、选举法、《五五宪法草案》等也都须修改,召集大会的日期须延缓。对此,蒋介石都强烈反对。10月2日,蒋介石日记云:
共党反盗为主,其到重庆,在军事政治上作各种无理要求犹在其次,而且要将国民政府一切法令与组织根本推翻,不加承认,甚至实施宪政之日期与依法所选举之国民大会亦欲彻底推翻重选,而代之以共党之法令与组织,必使中国非依照其主张,受其完全控制而成为纯一共党之中国,终不甘心。
想来想去,蒋介石“审治”毛泽东,彻底解决中共问题的冲动越来越强烈,几乎难以遏制了。
龙云长期统治云南,形成半独立状态。蒋介石早就想解决龙云,其办法是任命龙云为军事参议院院长,将他从昆明老窝中调到重庆。但蒋介石又担心龙云不肯入彀,作了武力强迫的准备。10月3日,杜聿明的军队武装包围云南省政府,完全控制昆明,龙云的滇军仅有小反抗。蒋介石很高兴,认为龙云“经此一击,彼当不能不俯首遵命乎!”几天之后,龙云被迫到重庆接任新职。
龙云问题解决了,蒋介石的思绪再次回到中共问题上。当时,伦敦的五国外长会议因美苏对立,无果休会。蒋介石认为“俄国实力已耗,外强而中已干”,是他解决中共问题的好时机。10月5日日记云:
故于此时应不必为俄多所瞻顾,积极肃清内奸,根绝共匪,整顿内政,巩固统一为第一。如其以此借口,强占我东北,扰乱我新疆,则彼干涉我内政,侵害我主权,否则仍使共匪余孽捣乱边疆,此乃彼一贯政策。不有此事,亦必不免也。余以为最多新疆暂失,东北未复而已,而本部之内,只少可以统一矣,此乃天予之时也。
读者应该特别注意这一段日记中的“不有此事”一句中的“此事”二字,显然,其内容就是扣留毛泽东,“审治”毛泽东,和共产党决裂,掀起“剿共”战争,“根绝共匪”。蒋介石估计,一旦他做了“此事”,苏联不会善罢甘休,有可能占领新疆,拒绝从东北撤兵。但是,蒋介石觉得还是合算,他还是要做。
毛泽东在重庆,如鱼游釜内,有点“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