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一波数折,时间跨度虽不算很长,但司法环节的反反复复把时空的感觉拉得很长。在这种拉长的感觉中,我国社会的现实冲击力,常常使人迷茫,使得我们分不清是维稳绑架了司法,还是群众闹访绑架了司法。
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方方面面法律、法规的出台,已经基本构建起了社会主义司法体系,有法必依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从中央到乡镇,层级分明的庞大政法机关,完全具备理解法律、运用法律、执行法律的能力和素质。但面对社会现实,面对群众的上访尤其是闹访,法律的独有特性,即执法必严的核心要素,被湮没了。从刘志连案看,邯郸市法院、检察院一拖再拖、推过来推过去,就是这种被迷茫湮没的表现。
2006年3月发案,2007年就该出判决了。但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喜庆、欢乐、祥和的北京奥运氛围和形象,使得邯郸市法院“不敢”出判……
案件办得不扎实,不是板上钉钉的铁案,邯郸市法院、检察院从领导到干警心里都清楚。但社会上流行的杀人偿命的传统惯性认识,使得他们“不敢”判刘志连无罪,因而绞尽脑汁,寻找既判刘志连有罪来回应群众惯性认识,又不重判来回应案件办得不扎实的这种路径……
今天回过头来审视这个案件,我们有理由为邯郸市法院、检察院说几句公道话。
面对有口供又翻供、有心理测试而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杀人命案,邯郸市法检两院从领导到干警都清楚,这个案件是不能作有罪判决的。但如果法检两院彰显自己的法律个性,依法对刘志连作无罪判决,人们能以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心态来认可这个判决吗?答案是否定的。似割韭菜一般没完没了的上访,很多是在法律处理上无可挑剔的,如果这些人尊重法律,早就在上访的路上停下脚步了。之所以他们继续选择上访,就是不尊重法律、不敬畏法律的表现。坦率地说,全社会包括领导层、知识层、媒体层的很多人,都没有在心灵上扎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根子,司法的处理、法院的判决,就像一面破锣,什么人都能来敲打一通。尤其是一些政府的行政首长,被法院受理群众诉求列为被告以后,有的拍桌子骂娘,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脏话;有的怒火万丈,敲着桌子说叫法院院长走着瞧,恨不能立马把他的帽子摘掉。政府的行政首长出庭诉讼,这可是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啊!在全社会尚未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氛围的情况下,邯郸市法检两院对刘志连案的处理寻找“两边都照顾到”的路径,似乎也就不难理解了。
面对百年奥运“不敢”出判,说明邯郸市法院、检察院对该案原被告双方,以及双方涉及群众的思想情绪非常了解,案件一判,双方上访闹访,给北京奥运添乱,即便案件依法判得很正确,给北京奥运添乱也是错误。北京奥运喜庆、欢乐、祥和的氛围和形象,需要举全国之力来营造和维护。中国是这样,美国、英国也是一样。很多人把这种“不敢”归结为维稳,并横加指责。笔者则认为,维稳是对的。任何国家都需要维稳。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从一个州蔓延到另一个州,从一个城市蔓延到另一个城市,不出动大批警察切断这种蔓延,美国人民答应吗!同样,北京奥运会,全国各地大批上访群众涌入北京闹访,全国人民答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