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诗词,钢笔小说(1)

如果一个70后出生的写作者,还能坚持用纸笔写作,那无异于现代社会的异端。

我接触的作家中,60年代以前出生的还在手工作业的,已经寥寥无几了,朱天文和朱天心姐妹算一对,她们写东西还是用规整的方格纸,一笔一划丝毫不苟地由右及左,如勒石刻字。

5年前我在出版社,策划出版朱天心的《击壤歌》,托她在篇首加一篇自序,她写完传真给我,我再在电脑里敲出来。后来又看到朱天文的《淡江记》序言,序言也是一篇手稿,写在一样的稿纸上,繁体书写,一笔一笔疏密相间。我一时感慨,难得今日还有这样敬字惜纸的作家。

作为我自己,早已是告别纸笔作战,不是不能,是做过一番成本核算,觉得不值得。

我估计绝大部分的写作者,都做过这番换算,所以我们看到的很多书,都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敲”出来的。“写”和“敲”,其实大有不同,文字怎么流淌出来会带有不一样的韵律和节奏,写出来的东西像静水流深,虽然不声不响,但是却不断不隔、不滞不溺,而敲出来的东西像山洪和雪崩,看似山雨欲来,其实是雷声大雨点小,情绪姿态远远大于内容,是为赋新词。

是的,我说在是工具,制造文字和文学的工具。古来笔墨纸砚,今有电脑鼠标和键盘。

先说毛笔。毛笔写的,诗多、词多、便笺多,文章相对少。如果钢笔发明得早,王羲之写兰亭序可能就不是324个字,而是几千字的宏文;如果电脑发明得早,王羲之写的可能不是千字宏文,而是一本几十万字的书,当然很有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有了电脑,根本就诞生不了王羲之。

毛笔写出来的东西,干净,精炼,没有废话,几个字里包含着多重意象,海量信息。

用什么写字,我估计对人的思维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用毛笔写字的人,相对条块分明,杀伐决断,如果比作一根萝卜的话,心不是空的、糠的,实实在在,密密麻麻,掂手里有质感。毛笔写的东西,适合品,要细品慢嚼,对联、中堂、闲章、鼎文、尺牍,都是毛笔写的。我们常常说人如其字、字如其人、见字如晤面,就是说在字背后站着一个或堂堂正正或鸡鸣狗盗的人。

次说钢笔。钢笔适合写随笔和杂记。文章不要长,可以有闲话和水分,但风神俱在,血肉可以不结实紧致,然而骨头还是硬的,像木心,像阿城。桃花明月、田园风物是毛笔时代的底色,钢笔则是属于工业和都市文明的书写,古人能静能慢能隐,现代人是喧哗和骚动的,骚动是一种时代的情绪,落到个人身上多少都有一点,只是浓淡的比例不同。所以只好合着用钢笔快写。

个人观点,钢笔适合写小说,毛笔适合写诗词。一种工具对应一种文体和一个文学世代。

也许有人抬杠,说也有大把用毛笔写章回体小说的,施耐庵、罗贯中、兰陵笑笑生、曹雪芹、吴敬梓等等,一样写出了皇皇巨著、四大经典。我始终以为,如果以西方的小说作为小说的正统,那么中国人不适合也写不出精彩的长篇小说,我们的小说来自于诗、词、散文、杂记和话本、元曲,擅长言情言志,字本身能会意,要炼字,每个字就像一个中国人,单独成龙成凤,放在一起就打架、内讧、窝里斗,这样的文字写短文可以,一写长就散,气势恢宏地走向分崩离析。

西方的每个单词都是一块砖,像是自行车的链条一环扣一环——链条也是西方产物,可以勾肩搭背、摩肩接踵,适合协同作战,甘于奉献自我成就整体,特别有组合力度。所以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那么多字,不会彼此解构,而是结构在一起,一浪高过一浪,最后给你一个回味无穷的、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高潮。所以钢笔天生是用来写小说的,适合写西方的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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