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遍布在祖国的大江南北,我的乡愁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一江春水向东流,在三江源刚喝了口水,乡愁已经瞬间跑到东海入海口了。后来在一帮狐朋狗友和南北同乡勾引下,高堂虽然在河南、户籍虽然在桂林的我,和很多以美食知名的省份和城市也牵扯上了故乡的关系,在九江吃蟹,在苏州吃鳖,在深圳吃乳鸽,在东莞吃乳猪,一部舌尖上的中国即将大功告成。
嘴巴有了记忆之后,那些味道经常会从身体深处冒出来。飞机在白云机场上空时我已在想肠粉和早茶,火车刚进虹桥南站我已酝酿出对烤麸的口水,这让我不得不想起初三时学过的巴甫洛夫。闲着没事干的巴甫洛夫给狗做实验,第一天敲铃铛给肉吃,它分泌唾液;第二天敲铃铛给肉吃,它分泌唾液;一周后敲铃铛给肉吃,它分泌唾液;以后敲铃铛不给肉吃,它还是分泌唾液。
顿时之间,我仿佛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我的乡愁并不比狗高级多少,同时我想,你的乡愁应该也不会比我高级多少,大概也约等于狗的乡愁。铃铛于狗,是一种条件反射的刺激,也可谓是一种乡愁吧,我们比狗强的地方,不过是在于会自己给自己选肉、自己给自己敲铃,会到了某个熟悉的地方自己在脑细胞中搜索提取,我们的乡愁我们自己做主,而狗的乡愁铃铛做主。记得弗洛伊德说过,人体就是命运,生物性即命运。他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从渺小开始渐渐高大起来。
佛洛依德在我心里,曾经长期渺小过,因为他说一切冲动都是性本能在作祟,他把小朋友吮吸奶嘴想得很淫荡,把老朋友吮吸烟嘴也想得很淫荡。他还说,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
我原先大为愤慨,心说我对正在追的一起上毛概邓论的美术系女生真是柏拉图之爱啊。时过境迁,今天已经阅过不少祖国春色的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的童贞男孩了,我的爱情已作古,我的童子尿已入土,胯下揣着见了各种美色都忍不住会坐卧而起的它,我不能依然昧着良心说我是被一泡尿憋的,或者是情之所至要灵肉合一吧,那我的逼格也太低了!
我再读弗洛伊德,再读孔子,这个最淫荡的男人和这个最高尚的男人相距万里、相差两千多年,却竟然不分肤色种族老少异口同声地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再后来,端坐于桂林崇善米粉店一角的我老老实实吃起了米粉,仔仔细细盯起了老板娘,甘心被豆子、锅烧和酸豆角征服,甘心被老板娘的胸脯、玉手和眼神征服,在他乡的美食美色中乐于做个没有故乡的人。
我振振有词地想:这就是一路向西啊,上半身开始向下半身低头,人生观开始向人生低头,我的乡愁开始向狗的铃铛低头。30岁真的是一道分水岭,盐没有白吃,桥没有白走,酒没有白喝,而立之年就是不再装逼之年,以前向脑袋涌去的滚滚热血转而向下流,以前不敢直面而视的老板娘如今已敢公开调戏。人生的一幕幕美好与龌龊、A面和B面、人前和背后,都被我那一碗怀念了四年的米粉滋味熏开,被巴普洛夫的狗和铃铛惊醒,滚热的狗血从头顶一路撒下来。
以前我写乡愁,还比较抒情和卖弄,开篇会以这样的文字为龙头:乡愁成为乡愁,要满足两点,时间上的长期性和地理上的遥远性。今天已阅尽山河美色美食的我再写乡愁,会以这样的文字为凤尾:他妈的,哪有什么乡愁,统统都是力比多。生物性即命运,生,物,性,即命运。
这中间的跨度,你可以美化成一种成长,也可以贬低为一种倒退。反正我已经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