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1)

吃真是有趣味的事情。

朋友刚从欧洲回来,以为她会一脸幸福地讲述欧洲历史,她却痛苦地说,不知道什么是饱,就知道天天饿,也不知道欧洲人民是如何生活了这几百年的?简直生不如死。

也有朋友,在澳大利亚生活数年,回来的唯一原因就是吃得不习惯,再住下去就会精神崩溃,也是因为吃才回来——一日三餐,的确离不开吃,哪有比中国人更会吃的民族?一个鱼香肉丝,要十五种调料,一个大厨一个味道,仅仅因为油温不一样,炒出的菜就差之千里,更不用说那些宫廷菜江湖菜了。

吃在中国发扬得如此光大,即使如猪下水这样的东西,外国人肯定早早就扔了,但我们把它以酱油蒜蓉红焖后,再以生煸草头围边,吃起来肠软菜嫩,亳无腥气,是草根菜品中的极品。杜月笙平生最爱吃这一口,也许因为和出身有关?贫贱出身的他,小时哪里会吃得着红烧肉?——小时候培养的味蕾几乎跟定人的一生,到死,也怀念母亲做的那碗热面汤,细碎的绿色小葱花飘上来,有香油点点滴滴,西红柿三四片,鸡蛋乖巧听话地窝在面里。那面,是前夜和好的面,已经筋道十足,被母亲用擀面杖一下下地拉长,以后飘洋多年,再也没有吃到过了。

有一个外国朋友,到后来放弃自己在国内培养好的味蕾,执意要娶中国媳妇,并且定居四合院,吃卤煮火烧和褡链烧饼,围着炭火的火锅吃涮羊肉,一家人围在一起包饺子,他每次见我们都用不流利的中文说:中国人真是会生活,过着童话一样的日子。

每次去北京朋友家都要吃烤肉,肉当然要用祖传的刀切,坚决杜绝用机器切,完全是对吃烤肉的一种尊重。每一刀下去,味道都不一样,然后江湖吃法是站在烤肉台子前,一脚蹬了板凳一手去烤肉,底下是热烈烈的果木,烤肉用果木烤出来才会香,有肉的原味……我每次去都觉得仪式感非常强,有的时候形式决定内容,形而上一样有形而上的妙处。

吃真是浪漫而有趣的事情,古代两个男子最擅吃,家里的后厨永远似在过年,人们以到袁枚家吃饭为幸事——他们家豆腐和土豆都有几十种做法,丫鬟穿着精致的丝绸衣服上菜,一道菜品总会附有一个传说或一首小令,再佐以歌舞丝竹,太平盛世的欢喜都表现在吃上了。李渔更讲究,吃肉吃出乐感来,在《闲情偶寄》中,所有对吃的描述细腻动人,让人垂涎三尺,叹为观止。

于是中国餐馆开到世界各地,哪里有中国人,哪里就有中国餐馆。才不和外国人一样,不动烟火,几片粗面包,加点沙拉和黄油就是一顿饭,想想会郁闷得发疯,做了中国人之后,再去做外国人,只在味蕾这一点上,就有无限的思乡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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