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善同行(1)

某周刊在未经告知我本人,未经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公开发布我儿子照片,未做马赛克处理,本身已经属侵权违法行为。

在过去几天里,公司的法务一直与该杂志沟通,终令他们在微博上刊登道歉声明。

其实伤害已经产生,道歉并不会有任何补救,尤其是不真诚的道歉。但我坚持要一个道歉的原因是,至少大多数人要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也要给孩子们一个相对正确的环境。

有不少人,明知道造假是犯法的,食品里添加工业制剂是犯法的,收受贿赂是犯法的,依旧去做。原因是在中国,犯罪成本太低,那些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尚且未处理,伤害一个孩子又有什么了不起?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的确,我不能把你怎么样。

而且,我非常理解有些媒体这样做的原因。市场竞争残酷,每个媒体都出一样的新闻,每个媒体都是赞歌,每个媒体都正面阳光,大刊大报也许有生存空间,那些自食其力,没有扶持的小报靠什么生存呢?

于是名人,就必须承担他们的生存任务。

我很明白也体谅他们的苦衷,我也能够承受这样的现状。

我不能承受的是孩子的伤痛。他还小,他没有我这样的承担,我怎么跟他解释社会里存在的这样或那样与你如影随形的恶?

这件事困扰我两天后,我想明白了。

全国大大小小的媒体,最少有百万家吧?而没有底线的杂志为博金钱收入不惜伤害孩童的,却只有这一家。其他家为什么不做?不是因为他们不会,而是因为不齿,不屑。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媒体,把人的道德,置于职业特性之上,置于金钱需求之上。如果从这方面看,绝大多数媒体从业者有正确的判断和正确的价值观,这符合我对整个社会的认知:百分之九十五是好的,百分之五是坏的。

如果这个社会真的像我们现在看到的那样暗黑,早就崩盘了。尽管生活中有这样或那样的监管不力,法制建设不完善,但大多数人首先是自律和有正确价值观的。问问看到这篇文章的你,你是善良的人吗?

你是。

我也是。

我们都是。

所以,百分之九十五的医生是仁心仁术的,百分之九十五的企业家是不作恶的,百分之九十五的教师是认真负责的,百分之九十五的政府官员(这个我心里有点打鼓但还是觉得不应把制度之弊归结于人的身上)、百分之九十五的媒体人是有担当的。我们都属于那百分之九十五。

我有时候,会灰心,会丧气。因为会被戾气传染。可能柜台的营业员被上一个顾客带来的不快乐影响了,她对我态度不好;可能医院的医生今天忙碌到尿急了,对我说话粗糙;可能政府官员受到压力了,不得不说违背常理连他自己都不愿意说的话让我耻笑;还有可能,我被一个无良的媒体伤害了,就迁怒于其他媒体,视他们为洪水猛兽。我甚至,想关了微博,从此把心门关上,让你们看不见我,就无法再让我受伤。

我们每个人都因为怕伤害而包裹自己,都因为怕伤害而举起长矛随时准备攻击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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