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水浒传》的人,都不会忘记十字坡下开人肉馒头店的母夜叉孙二娘语录:“由你奸似鬼,吃了老娘洗脚水!”此“洗脚水”不是别的,正是动辄将人麻翻、把身上的肉割下,化为包子馅的蒙汗药。区区“洗脚水”,是典型的江湖黑话。《水浒传》名人鲁智深,见友人时常常“剪拂”,这也是句黑话,即下拜之意。近读《江湖切要》,对明清黑话几乎无所不包,且令人神鬼莫测,颇感惊异。此书是清初康熙五十二年自称“八闽后学东海卓亭子”记录并订正的,当时有未付梓,不得而知,我见到的,是清末光绪十年吟杏山馆刻本的晒蓝本。开卷有诗,曰:“我家田地在江湖,不用耕兮不用锄。说话未完苗已秀,再谈几句便收租。”寥寥四句,不啻是江湖宣言。细读全文,大部分是流行于明朝的江湖黑话,少部分是清初黑话。凡天文、地理、时令、官职、亲戚、人物、店铺、工匠、经纪、医药、星卜、倡优、乞丐、盗贼、释道、身体、宫室、器用、文具、武备、乐律、舟器、章服、饮馔、珍宝、数礼、草木、五谷、百果、鸟兽、虫鱼、疾病、死生、人事等,无不黑话连篇。现举若干例了,以见一斑。市人:井通;贩子:不将人;典铺:兴朝阳;杂货店:推恳朝阳;茶:青老;清喉:木鬼;枝叶:木癸;白酒:水山;粥:稀汉;牛肉:春流;金:黄琴;银:硬底;卖假货:跳符恳;真货:宝赞。如此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江湖上称猪头曰纱帽,这不能说不是对官老爷的莫大讽刺;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黑社会原本就是蔑视公权、法纪的。
我们在阅读某些近代武侠小说时,常常对其中的江湖黑话感到惊异。实际上,较诸明清以来在社会上流传的江湖黑话,武侠小说所描绘的,不过是一小部分而已。
1991年10月8日于石景山区八角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