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追忆》 父教与家风

先父马和琼,字玉之,生于清朝光绪十一年,也就是公元1885年。他十四岁时去忠县白鹿书院读旧学,十六岁考入州立国民中学堂,十九岁毕业,当时下坝同族马仁庵要去日本留学,先父有意同去,终因家境困难未能成行。他在家务农,经营祖传“扶风记”酒坊,同时经营以红甘蔗为主的种植、运销业务。先父二十三岁时娶我的母亲吴氏。母亲贤惠,是父亲的贤内助,家事、农业主要由母亲安排。

我家居农村,以农为生,俭朴生活,成为家风。平时除节日外,一般都吃杂粮饭,菜蔬都是自种自食,先父常告诫家人勤俭过日子,方能长久不衰,立为家风,世代相传。他自拟一格言:

布衣粗,菜羹香,意自直。

言简而意深,我们弟兄姊妹至今均能遵其教诲,并转教各家子女。

后来,先父被推选为族长,又被推荐担任地方官职,当过忠县视学、督学、议会议长、团练局局长,还担任过洪雅、大邑三任县令和忠县粮食局长,他曾多次剿匪,使地方安定,并呕心沥血造福民众,受到民众拥戴。他秉性耿直,在国民党政府做官三十余年,担任过八年县令,总是两袖清风,以廉洁自励,以勤俭治家,严格教育子女为人处世之道,有警语二句: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这是他一生处世对人及做官的箴规。

先父在对待金钱上,也有他遵循的两条原则:

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能聚能散,永光其昌。

二、一丝一毫,当知来之不易;用之得当,虽万千亦不惜。

他自己身体力行,也随时以此教训子女及亲友。我们兄弟姐妹,学的都是父亲的为人处世:德行为先,与人为善,光明正大,坦坦荡荡。

先父卒于1950年7月,应石宝寨区政府邀请,商议征购公粮事,由坪山坝老家乘木船,在长江中船遇险翻沉,不幸遇难,享年六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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