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夤夜口授“二十三条”(4)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刷厂以高质量排版,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准排错。

总算把文件全部写出、排好,众“秀才”都困乏了,回家了,陈伯达却没有休息,步行前往中南海甲区——亲自给毛泽东送去。

经过毛泽东改定,文件在1965年1月14日夜会议讨论通过,便以中共中央名义印发全党。

文件的标题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集的全国工作会议讨论纪要》,总共23条,人称“二十三条”。

在正文之前,有一个通知,强调了此件乃“标准件”,否定了以前文件中与此件的“抵触”之处:

通知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党组,军委,总政治部:

中央政治局召集全国工作会议,讨论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并写出了讨论纪要。现在把这个文件发给你们,中央过去发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文件,如有同这个文件抵触的,一律以这个文件为准。

这个文件发至县、团以上党委和工作团、队党委。

中央

1965年1月14日

这份由毛泽东主持、陈伯达执笔的文件,在第二条“运动的性质”中,不点名地批评了刘少奇,而且第一次提出了“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实际上已具备了发动“文革”的“五一六通知”的雏形。

第二条原文如下:

二 运动的性质:

几种提法:

1. 四清和四不清的矛盾;

2. 党内外矛盾的交叉,或者是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交叉;

3.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

前两种提法,没有说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根本性质。这两种提法,不说是什么社会里的四清四不清矛盾,也不说是什么党的内外矛盾交叉,也不说是什么历史时期,什么阶级内容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交叉。从字面上看来,所谓四清四不清,过去历史上什么社会里也可能用;所谓党内外矛盾交叉,什么党派也可能用;所谓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交叉,什么历史时期也可能用;这些都没有说明今天矛盾的性质,因此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

最后一种提法,概括了问题的性质,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是同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从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以来关于整个过渡时期存在着阶级矛盾、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两条道路斗争的科学论断相符合的。忘记十几年来我党的这一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就会要走到斜路上去。

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一步地巩固和发展城乡社会主义的阵地。

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有在台前的,有在幕后的。

支持这些当权派的,有的在下面,有的在上面。

在下面的,有已经划了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也有漏划了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

在上面的,有在社、区、县、地,甚至有在省和中央部门工作的一些反对搞社会主义的人,其中有的本来就是阶级异己分子;有的是蜕化变质分子;有的是接受贿赂,狼狈为奸,违法乱纪分子。

有些人是不分敌我界限,丧失无产阶级立场,包庇自己的亲属、朋友、老同事中那些搞资本主义活动的人。

我们绝大多数干部是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但是他们中间有些人,对社会主义革命的认识不清,用人不当,对工作检查不力,犯官僚主义错误。

随着“二十三条”的下达、贯彻,各地纷纷开始“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人们把“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简称为“走资派”。后来,社教运动发展为“文革”,发展为全国、全面地“整走资派”,揪出了在“二十三条”中已被不点名地批判了的刘少奇——“中国头号走资派”。正因为这样,这个“二十三条”,已为“文革”埋下了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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