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制度、中国男性主体性和女性解放(4)

比较起来,中国的封建制度在表面上更具有某种人性。虽然也是等级制度,但等级之间并非绝对森严,处于较低阶层的人们可以通过“学而优则仕”,通过科举制度、“金榜题名”,而一举改变自己的出身,“鲤鱼跳龙门”,从“民”一跃而入到“官”。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封建制度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铁板一块,它有许多裂缝,允许并吸引社会底层的人加入进来,给他们提供一种与之前相比可以说是“天上人间”的生活。这在西方封建制度时期的等级制度中是难以想象的,平民出身的人想要改变自己的阶级所属,根本是无稽之谈。然而在表面上的人性化背后,中国封建制度也拥有一种更加残酷的实质——对于后加入这个制度的人,要求是极为苛刻的:你既然是空手前来,不具有任何积分和前提,不具有任何政治或者经济的背景,那么你只有无条件地屈从于现有制度,你在这个制度中所占有的份额和你屈从的程度成正比——你越是屈从,越是放弃自己的一切,你就越有可能往上爬,成为等级制度的更上一层,也就越体面、越风光。

这种屈从已经到了完全把人掏空的地步。为了使其成为制度中的一名合格成员,首先要做的,是否定这个人身上一切自发性的东西,一切与生俱来、直截了当的东西。在这方面,最典型、最有说服力的是中国的宦官制度。早在甲骨文中,便有“阉割”的字样。阉割最先是一种对待罪犯以及战俘的刑罚,这些经过阉割丧失了性功能的男人,进入皇宫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男性成员,成为宦官。自隋唐以后就不一样了。如果说前期的宦官主要来源于“被迫”,那么这之后宦官的来源主要是民间的私行阉割。官方设立专门的招募机构,可供民间阉人自行投充,出身寒微的人于是可以在“人面前”度过自己的一生。明代是宦官制度的鼎盛时期,宦官机构之庞大、人数之众多、权力范围之广,甚至到了严重危害皇权和社会的地步。阉割的行为又名“净身”,即将这个身体弄干净。整天围绕在皇帝身边,拥有自己生殖器的就是不洁的。投充的阉人大多是幼年净身,中年净身的很少,尽管按现在的眼光,七八岁净身的孩童尚不能说有自主意识,但是比较一下给女孩子裹小脚的现象,就会看得十分清楚——裹小脚完全是一种强迫的行为,不管女孩愿意与否,缠脚是必需的人生第一课;而净身却不是。净身的过程中必须经过被净身者的同意:当被阉割者仰卧在床,一人固定其腰部,另外二人分别按住其两条腿,用布扎紧其腹部和大腿上部,在用辣椒水清洗生殖器和阴囊之后,主刀者必须最后问一次被阉割者:“后不后悔?”待其说“不后悔”后,才将其阴茎和阴囊割下。据记载,明清时代的大部分宦官都来自京城附近的河北、天津等地。河北的大城、天津的静海,这两个地区是明清两代出太监最多的地方。在进宫之前,他们还要接受严格的检查,如果“去势不净”,不能获准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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