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去的日本大导演黑泽明,曾拍过一部平平坦坦的电影,取材自老咔咔的李尔王故事,片名叫《乱》,让习惯于且仍然津津乐道于当年他《七武士》《罗生门》《蜘蛛巢城》那样锐利且闪动明迷电影手法的老影迷,一时怅然若失,但我个人曾读到一篇报导,其中黑泽明自己谈到拍这部电影的真正心志,“我真正想拍的只是,富士山麓那里的黑色火山土。”
富士山的黑色火山土。那座早已熄灭不活动,但今天日本人犹认定见到它就会带来一整年好运气的美丽火山;那些当年带着毁灭意味喷出,但如今冷却为宜庄稼、宜于人类文明生长的黑色沃土——老实说,我对一个老去导演如此耿耿一念非常非常感动,也对《乱》在电影成就上的不尽成功完完全全释然。
说真话,不见得必然人家就会相信;真心真志,也不保证因此写出拍出的就一定是好小说好电影,然而,对一个以创作为志业的人而言,有机会不打折扣捕捉自己的真正心志,其实是很奢侈的。一生不一定能有几回,因此,明知可能失败都值得一试。
为什么好端端讲起这个?
因为这部《酒店关门之后》,我相信,就像黑泽明拍《乱》意在富士山的黑色火山土一样,布洛克真正要记下的其实正是酒店,纽约那些总随时光流逝、不会永远开着门等人的酒店。
一道记忆的绳索
和《乱》稍稍不同的是,这部小说却是布洛克到此为止最巅峰的作品之一,甚至有相当大一批侦探作家同业和推理迷直接认定这就是布洛克最好的一部小说。
故事包括三个案件:
一、摩里西酒吧,非法营业,位于五十一街,由拥护爱尔兰共和军的摩里西兄弟经营。某夜,被两名持枪蒙面的家伙抢了好几万美元,抢案发生时斯卡德正好在场(当时他尚未戒酒),摩里西兄弟悬赏一万美元找出抢匪是谁。
二、小猫小姐酒吧,合法营业,位于第九大道和五十六街交叉口附近,由史吉普·戴佛和约翰·卡沙宾经营,他们则因账本被偷,遭勒索五万美元,遂以二千五百美元雇用斯卡德料理此事。
三、这回倒不是酒吧本身了,而是酒吧一个名叫汤米·狄乐瑞的常客,他家被抢匪侵入,东西被搬空,老婆也顺带遇害,警方顺利逮到抢匪,但抢匪却反咬他谋害自己老婆,于是,他出了一千五百美元要斯卡德为他洗刷冤屈。
三个案件,三条线,加上俗丽的宝莉酒吧、酒保手会颤抖的麦高文酒吧,有大彩色电视机可看棒球的马丁酒吧、店名结合“酒吧”和“沙龙”的欧尼尔吧龙,以及斯卡德最常去的阿姆斯特朗酒吧等等,缠绕成一道坚韧的记忆绳索,拉扯住逝去的流光,存留了时间。
你不能带回家的东西
日本人说,酒店是守护记忆的场所。
这让我想到一段话,也是产出于纽约这个大苹果城市,说话的人是七〇年代末纽约洋基棒球队的教头鲍勃·雷蒙:“我从不带球赛回家,我总把它留在某家酒吧里。”——我个人以为,这话说得实在比单纯的“遗忘”要好,或者说要准确要世故。漫漫人生,我们难免碰上某些较沉重、并不宜于带着上床睡觉的事物(对棒球教练来说便是球打输了),你得想办法在临睡之前赶紧把它忘掉,然而,作为人的永恒悲哀之一是: 记忆/遗忘这档子事不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因此,我们也只有退而求其次地好好找个地方把它们安放起来。
随着时光轰轰然向前,这些不好带回家的记忆愈积愈多,乃至于逐步装满这些酒店之后,酒店遂成为记忆本身的象征,成为浩浩时间长河中的一个航标;而时光仍继续向前,到头来连酒店都等不及关门了,我们遂也不免感觉到,我们的某一段生命,好像也就此跟着打烊告别了。
人很奇怪的,坏的日子,坏的事,一旦它真跟你挥手告别,那一刻都会有(甚至更有)夕晖晚照的绚丽不舍——
所以我才断言,布洛克写这本书是项庄舞剑,侦探故事是对社会大众的交代,他假公济私要记念的,其实是那些日子和那些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