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1)

这本书的书名,来自波兰作家米沃什的诗。他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这当然不是我喜欢这首诗的原因。如今,我们国家也有人获此殊荣,所以,我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没有羡慕嫉妒恨的味道。有一点我忘记说了,诗人写下这些句子的时候,已经九十高龄。

我的职业生涯是个让人生气的大圈子,时隔多年,我终于决定写一本书。理由是,我发现:如果我还有可能创造出一件对自己来说完美的东西,那么,只能是一本书了。

人生何其短,不过繁花一季,在朝生暮死之间,奢谈什么不朽的功名,太虚妄了吧。可是,昙花一现也未免太悲催。我常想,十年后,二十年后,我还能写吗,还有人读吗?这个时代的新陈代谢超快,曲未终,人已散;新生的速朽,老旧的淘汰。遥想未来,心有戚戚然。那时候,世界归根结底掌握在孙子辈们的手里,我辈已老,文字再怎么接地气,再炉火纯青,也无法满足新人类们的阅读口味,所思所想肯定也格格不入。

由此看来,我辈注定要被无情地置于历史的垃圾桶。不过,我又转念一想:也许到了那时候,早已经火星撞地球,山无棱,天地合了。我拍了拍自己,说:兄弟,你想多了。

人生注定是场不寻常的旅途,一路上有太多未知,但是,那又怎样呢?人生如是,写作亦如是——这不是无知无畏,而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那一份执拗的坚持。

据说,上帝曾请三个人建造房子。第一个人建的是草房子,第二个人建了木头房子,他们很快就完工了;第三个人则毕其半生,建造了一所坚固无比的石头房子。一场暴风雨之后,草房子和木房子没了踪影,石头房子当然毫毛未损、巍然屹立。于是上帝问第三个人:你为什么会建如此牢固的房子?那个人回答:我建造的时候,始终在想,我是在建造自己的栖身之所。

我想,领悟了这个故事所蕴蓄的道理,就很容易创造出对自己来说完美的东西。写作这件事与建房子并无二致,有人视之为功名利禄之源,你却视之为栖身之所。我以此自勉,也希望自己能造出风雨如晦而等闲视之的坚固房子。

关于写作,我以前不敢奢谈,现在我觉得说说也无妨。这倒不是由于自己具备了什么了不起的资格,实在是因为我发现:其实,写作这回事,压根儿就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凡是带着红领巾、长在阳光下的人,诸如我辈,多少对写作怀有某些敬畏,总把它与道义、人生、社会这些大词儿纠缠在一起,硬是把一件好玩儿的事情弄得不好玩儿,硬是把一件妙趣横生的事情弄得索然寡味。

每位写作者一定都想过“为什么写作”这个问题,答案当然五花八门。就我而言,完全是由于好玩儿。王小波这家伙把写作这件事比作登山,具体来说,就是要冒着脑壳被摔碎的危险,去做一件获利极少的事情。我觉得这比喻很贴切,对大多数写作者来说,这绝对是一件付出大于收益的事情。但是,谁在乎过收益?不过是因为山在那里,而登山这件事很好玩儿罢了。

我仔细想了想,然后认识到:写作不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而是我体验生活的一种方式。像我这种不爱折腾的人,生活是很无聊的。事件的密度相当低;时间匆匆逝去,我在小范围的天地里匆匆来去,眼睛一睁一闭,一天就草草地过去了。要是就这么下去,这辈子算完了。好在还有写作这回事。写作的时候,我在看似平淡的生活中不断发现了亮点,就像在海滩上捡贝壳的孩子,见到这边一个好看的贝壳,那边又一个,那边又是一个,惊喜不断。我陡然发现,原来还有那么多有趣的人、事、物,值得我们停下来,看一看,想一想,握握手,说几句话。于是,我相信,一个人对生活的认知深度,取决于他的眼睛,而不是眼前的景色;取决于他感受的丰富性,而不是事件的密度。写作恰好给了我这双眼睛,使我找到了通向丰富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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