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诗歌选释(4)

三、春天悦豫之情畅:杜甫的《客至》

客至 杜甫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

根据气象学的标准,一个地方的天气,寒冷过后,一连五天的平均温度升至摄氏十度,那么这个地方的春天就算来临了。如果高过二十度,那已是夏至了。在亚热带的地方如台湾和香港,应是一年中气温最低的一月,气温保持在摄氏十度或以上,是常有的事。换言之,十二月刚送走了秋天,冬天的脚步还没有站稳,春天可能就已经偷偷摸摸地来了。

亚热带的春天,虽然也催生了姹紫嫣红的百花,但由秋至冬,大多数树木仍然苍绿,自然界颜色的变化不大。因此,春天之来,在亚热带是静悄悄的;与温带那股“又绿江南岸”的气势,真不能同日而语。对那些不敏感于自然变化的亚热带人来说,春天和冬天往往连成一片;春天实在没啥稀奇。即使觉察到春天来临,很多人对它并不欢迎。在黄梅雨的三四月,雨景诚然迷人,湿度却实在恼人。某种牌子的除湿机,曾有这样的广告语句:“没有春天的家庭更幸福!”因为春天与潮湿、恼人已成为同义词。

温带地方的春天,继漫天风雪、山寒水瘦、万物萎缩的冬天而至,为大地兴起了欣欣向荣的生机,却真带来了很大的喜悦;对中国人、外国人,莫不如此。《 英诗金库 》( The Golden Treasury )的第一首诗,是纳斯( T. Nashe )的《 春天 》。它有这样的片段:

春天,美丽的春天,是年中喜乐之君;

万物欣欣向荣,少女起舞翩翩,

没有刺骨的寒风,只有百鸟争鸣。

春天,在现代文学批评重镇佛莱( Northrop Frye )的“基型论”( archetypal criticism )架构中,相当于一日中之晨,相当于人的诞生期,相当于神话英雄的复活期,相当于文学类型中的喜剧。

杜甫的《 客至 》一诗,正有喜剧的气氛。此诗大约成于公元761年的春天,诗中的“舍”是成都的草堂。安史之乱在755年发生,杜甫从此转徙流离,备受艰苦。他在今日的陕西、甘肃漂泊了好几年,于759年的冬天入蜀。“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子美的同代诗人李白,早已慨乎言之。经过大概一个月的长途跋涉,“高壁抵嵚崟,洪涛越凌乱”,终于从艰难的蜀道,来到富饶的蜀地;又在朋友资助之下,筑建了一座草堂。正如今人曾枣庄在《 杜甫在四川 》一书所说:“在这块气候宜人、草木丰茂、百花鲜艳、百鸟争鸣的安静、恬适、富饶的平原上有了一席安身之地,其心境当然非常优闲自在,……大有‘使老人复少’之势。”在成都草堂这几年,是杜甫一生中难得的快乐时光。所谓“使老人复少”,正是佛莱说的英雄的复兴、复活。

《 客至 》附有诗人自己的注释,注云:“喜崔明府[县令]相过。”其中的“喜”字实在可圈可点。佛莱在其“基型论”中,认为喜剧相当于春天。《 客至 》写的正是有春水、有花木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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