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算是摸到了这一命脉所在:“夫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何以明其然耶?凡诗赋书记,名理相因,此有常之体也”,“名理有常,体必资于故实。” 有“故实”,即必有是“体”;有是“体”,乃是因了“有常”的“名理”。而“体”的由来又是怎样的呢?刘勰认为:“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 很明显,文体是“情”、“理”由“隐”到“显”,由“内”至“外”的“符号”化过程。假如我们撇开刘勰的特定所指,而将“情”、“理”一般性地看作任何一种思维观念上的待定物X,文体的本体论性质、世界感的先在地位就很昭然了。“体式雅郑,鲜有反其习。” ——“体式”一旦定下,要表达的内容的大方向也就定下,不复有太大改观:“习”有气质、禀赋、才情、习惯等义,这一切的和合也许正是世界感的原意。陆机说:“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 ,说的不正是这个意思吗?巴赫金的看法似乎正好能和刘勰“对话”,在老巴看来,文体是“一种特殊世界观的X光照片,是专属于某一时代和特定社会中某一社会阶层的观念的结晶”。因此,一种文体便“体现了一种具体历史的关于人之为人的观念” 。扬雄也说得很明白:“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 虽不专指文体,它的隐义和思维言路却可以为我借鉴:有何“心声”、“心画”,就有何“言”、何“书”;而“言”、“书”正是对一定世界感(“心声”、“心画”)的编码,这个编码又必定会以一定的话语体式(“言”、“书”)来体现。因此,仅将文体理解为一种书写方式(即“怎么写”),而不是将它纳入与世界感相同一的本体论高度上来看待,在“语言转向”后的当今哲学大流变中,未免有失肤浅之讥。诚如明人徐师曾所谓:“夫文章之体裁,犹宫室之有制度,器皿之有法式也。” 很明显,“制度”、“法式”在建造“宫室”、“器皿”之先就已存在,一如马克思所说,最蹩脚的建筑师在修房子之前脑海中也早已有了房子的草图,哪怕这是一份拙劣之至的草图。英国人C. S. Lewis则说,文体“是一种表达模式化的经验的特定方式”(a particular kind of patterned experience);这是一种“先在的形式”(the pre-existing form)。 其实,“模式化的”(patterned)也好,“先在的”(pre-existing)也罢,不过是强调文体作为世界感,较之于文本有它的先在性。
小说作为野史话语的主要表现体式,在中国出现伊始,就开始使用一种与正史文体(比如经、史、文)或多或少相异、甚至基本不同的打量世界的目光,就拥有不同的评价世界的体系。究其原因,正在于小说最主要是出自民间百姓、用以表达民间百姓悲欢离合的一种庸常体式,和为统治阶级说话的道貌岸然的正史文体有天壤之别。它引证的原初理念是杨墨互补。它不是对儒道互补的注释和引用。“中国古代小说观念有一个相当突出的特点,就是当它刚一出现便与经传形成了对立的局面。” 《汉书?艺文志》就此曾有言:“小说家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之所造也。”剔除轻蔑藐视的成分,恐怕也算道出了实情。巴赫金则更进一步指出:不同的文体“都代表着一定的看法立场”,“都是通过语言体现出来的不同世界观”。 假如此说可以坐实,我们就可以说,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世界观,自然也就有不同的文体。还是巴赫金能一语破的:“真正的体裁(文体)诗学只能是体裁社会学。” 但“体裁社会学”的关键,仍在于不同阶层拥有各自观察世界和社会的不同世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