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某些热情让我困惑不解。我们坐在上西区纽约客经典电影回放影院里(噢,已逝的我年轻时代的殿堂),一起吃着一块特大的巧克力,我一直纳闷为什么她要看凯瑟琳·赫伯恩的两部连放的旧电影。她说,这两部电影她都已经看过不止二十遍了。当然,她对看电影很迷醉(她喜欢的另一个词)——也许是那种从来没看过电视的人才有的方式。(我们现在知道这一点了:如果一种屏幕宽度不能吸引你,另一种可以。)我们一直去看电影。小津安二郎、黑泽明、戈达尔、布列松、雷奈,这些名字中每一个都在我的脑海里和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就是跟她在一起,我才第一次知道,在离屏幕近的地方看电影,观众会更激动。因为她,我现在还总是坐在电影院的前排,还是抵制在电视上看电影,从来都不让自己租录像带或是DVD来看。
在美国尚健在的作家当中,除了哈德威克,她还崇拜唐纳德·巴塞尔姆、威廉·加斯、伦纳德·迈克尔斯和格雷斯·佩利。但是在她看来,大部分的美国当代小说还不如许多美国当代电影让人有所助益。她认为,最后一部一流的美国小说是福克纳的《八月之光》(她尊重的一位作家,但并不喜欢)。当然,菲力普·罗斯和约翰·厄普代克都是好作家,但他们写的东西,她根本提不起热情来。后来,她发现雷蒙德·卡佛对美国小说的影响也并不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她说,这根本不是说她反对式微化。她只是无法对一个“写东西和说话一样”的作家感到兴奋激动。
令她兴奋的倒是某些欧洲作家的作品,比如伊塔洛·卡尔维诺、博胡米尔·赫拉巴尔、彼得·汉德克和斯坦尼斯拉夫·莱姆。还有像博格斯和朱利欧·科尔塔扎这样的拉美作家创作的作品比她那些没有抱负的美国同行的作品更大胆、更新颖。她喜欢的作品是:其描述像是科幻小说,和乏味的当代美国现实主义决然相反且有很高独创性的作品。这些作品把各种写作形式和体裁融合在一起了。她认为,这种文学才是小说家应该追求的。她相信,这种文学的影响会一直延续下去。
她天生就是个导师……一个讨厌教书的导师。尽可能少教点书,她说。最好都别教书。她说:“我看到我这一代最好的作家都被教书给毁了。”她说,作家的生活和学术界的生活总是互相冲突的。她喜欢把自己说成是自己给自己剥去外衣的学者。她甚至更骄傲地把自己称为是自己奋斗出来的。我从来没有导师,她说。虽然她和芝加哥大学的教授、社会学家和文化批评家菲力普·里夫结婚的时候,她一定也从他那里学到了一些东西。这桩婚姻始于她二十八岁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但七年后,她离开了他,婚姻就此告终。她也有其他老师,这其中就有利奥·斯特劳斯和肯尼斯·伯克。她记得他们都是很出色的老师,对他们称赞有加。但是,不管这些人怎么启发了她,她自己都不想当个好老师。
像很多作家一样,她把教书等同于失败。还有,她从来就不想受雇于任何人。教书最糟糕的是,这是份工作,这是无法逃避的事实,而对她来说,做任何工作都是很丢脸的。另一方面,她还发现从图书馆借书而不是自己买也是很丢脸的。不打车却去坐公共交通也是非常非常丢脸的。女主角主义?她似乎认为,任何有自尊心的人都会像她一样能够理解,会有同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