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拿起一段文章给人说,你看,这文章写得多好!对方马上知道我要朗诵,立刻伸手过来说,不要念不要念,拿过来我自己看。
我到处遇到的都是这种人,无论在哪里。
他们,即所有我认识的人,全都禁止我朗诵。
包括我女儿也这样,她总是说,去去去,我自己看。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这显然不能用我读得难听这唯一的理由来解释。
我想要给人朗诵别人的或自己的文章,有如下的理由:
第一,文章由语言构成,而声音则是语言的构成元素之一。我甚至还看到过有学者们在争论,汉语究竟是音本位还是字本位的。总之,没有声音,何来语言?既有声音为何又不许发出呢?
第二,一个人应该可以听进去别人的诵读,因为诵读只不过是说话的高级形式,既能够听进去别人说话,为何听不进去诵读?
第三,我们先人的文章是必须先诵读,然后才能理解的,所谓“句读”者是也。外国也有诵读的传统,诗歌就不用说,那些著名的古典小说家,如雨果、陀思妥耶夫斯基之流,有谁没有开过作品朗诵会呢?
虽然我有上述的理由,虽然我有上述的理由,却禁不住别人的一阵子摇头晃脑,我的权利立刻遭到否决。
却禁不住别人的一阵子摇头晃脑,我的权利立刻遭到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