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黄埔建军 1

黄埔建军,乃是中国民主革命的迫切需要。因为,武装斗争无疑在中国民主革命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从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开始,封建的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相结合的统治,使得中国备受欺凌压榨。为了争取独立、民主和富强,中国人民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斗争,沉重打击了侵略者和统治者,推动了历史进程。然而,无论是农民战争,还是维新运动,抑或孙中山领导的正规民主革命,都未能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秩序,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

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农民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局限性。而未能建立起一支真正的革命武装,则是导致悲剧结局的重要因素。严酷的现实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顽固地维护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秩序,对于任何进步性的变革——甚至温和的戊戌变法——都实行血腥镇压。无数群众惨遭屠戮。多少志士抱憾终生。被剥夺了起码的民主权利的中国人民不能不被迫诉诸革命的暴力,因此,“在中国,主要的斗争形式是战争,而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43页。维新派的志士们未能理解武装斗争的意义,百日维新以谭嗣同等“六君子”血洒长街而告终。农民阶级领袖意识到暴力手段的必要性并进行了武装抗争,但却缺乏正确的纲领和战略思想,难以摆脱流寇主义倾向,不能建成一支真正的革命武装——思想革命化的、经过训练的军队。没有锻造出一把革命的利剑,在民主革命中的克敌制胜是不可想象的。

应该承认,孙中山和革命民主派是重视武装斗争的。他在踏上政治舞台后,旋即从实践中懂得“和平之手段”难以奏效;为了进行改革,“不得不稍易以强迫”。《孙中山选集》上卷,第104页。以1895年广州起义为发端,革命民主派展开了自己的“战争事业”。孙中山最初认为“借会党暴动为可靠”《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册,第5页。,但“一哄而起,一哄而散”的教训使他逐渐意识到“不可专恃会党”——“取得新军,方可成事。”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第4篇,第1352页。武装斗争取得了积极成果,推翻清帝国的辛亥革命实质上是一场全国范围的武装起义。然而,革命党人在长期武装反清斗争中始终未能建立一支真正的革命军队。辛亥革命没有根本改变中国社会的性质,地主阶级的军阀官僚的代表袁世凯攫夺了政权,旧秩序迅速在新形式下恢复,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此。从“二次革命”到护法运动的捍卫共和斗争收效甚微,也是由于同样的缘故。中华革命党的反袁武装斗争,没有超过同盟会时代。两次护法运动的失败,则表明军阀不可能成为革命的真正助力。第一次护法运动的终结,反映了西南军阀决非真心拥护共和——“南与北如一丘之貉”;第二次护法运动的失败,说明苦心孤诣培植的陈炯明的粤军也在取得广东地盘后蜕变,“号称‘革命同志’的陈炯明军炮攻观音山,拆南方政府的台。”《孙中山选集》下卷,第918页。历史证明,资产阶级未能也不可能建立一支真正的革命军队。没有可靠的枪杆子,战胜武装到牙齿的侵略者和统治者是不可思议的。鲁迅曾经明确指出:在旧中国“改革最快的还是火与剑。孙中山奔波一世,而中国还是如此者,最大原因还在于他没有党军,因此,不能不迁就武力的别人”《鲁迅全集》第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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