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我不能忘记的,是七十年代初,在一间农舍里消磨的那个冬天。破窗纸刷刷地在风中抖动,夜静到无底。我叹息着,重又拣起了闲置已久的书。无论文学是天使还是魔鬼,我都已无法摆脱它。这难道也是宿命?

初冬的北方,原野空旷而寂寥。灰蒙蒙的天地尽头,一株经了霜的柿子树,燃着暗红的火。我渴望点燃我的生命,哪怕只是一笼微火,转瞬间留下一堆灰、一簇烟呢。

收在这里的文字,也会烟一般消散净尽的吧。我总算燃过了。

我们已不大有前辈的那种自嘲的勇气。师陀写过一本《看人集》,说是因为自己的书常常卖不出去,终日在书店的架子上“看人”。也许今天的著作者们更需要这一种幽默感,我们却宁可绕过那书架。在现代社会,是否仍然有著书作文意在“藏之名山”的雅人的?我自愧还不能如此脱俗。书总是给人看的,尤其给“时人”看。因欲“给人看”而终至于“看人”,毕竟落寞。聊以解嘲的怕只能是:我总算燃过了。

收到这本集子中的,是写于一九八〇年到一九八五年间的十几篇小说家论。编这样的书,近于不负责任。因为文章、书稿当排成铅字之先,可能已成陈言,像过夜的菜。但我仍然硬着头皮把这菜端了出去,——也是一种文人式的自私吧。只有一部分生命留在这书里了,该高兴呢还是悲哀?

赵园 一九八六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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