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传》 争一个共产党员的名分(3)

乔迁当日,中央组织部发出(79)宣干字22号文:“中国作家协会筹备组:丁玲同志的复查结论正在审批。鉴于第四次文代会即将召开,丁玲同志已当选为代表,请先自即日起恢复其党籍,恢复其组织生活,并请转告第四次文代会领导小组。”10月24日张僖与作协人事处负责人王翔云来通知丁玲,恢复她的党籍和组织生活。整整拖了四个月,终获解决。

由中组部出来说话,笔者以为应该是廖井丹和胡耀邦的主意,既名正言顺,又避免了中宣部内部的矛盾,而胡耀邦原是中组部部长,办这个事情不会太难。

黎辛说:1979年秋初,在一次文代会领导小组会议上,中组部宣教干部局郝一民副局长转达了中组部关于丁玲问题的意见,“中组部提出来让丁玲参加文代会的党员会议,并先恢复她行政七级的待遇。丁玲是全国政协委员,已经参加过政协党员会议了。丁玲现在在木樨地分了房子,一个月80块钱生活费有困难。作协复查办的负责人说,右派没有改正,不好这么做。副部长说,对没有改正的右派不能这么做的,至于中组部有什么意见,请写书面意见给我们。10月中组部来公函,先恢复丁玲中共党员的组织生活。”黎辛当时是文代会筹备组成员。“副部长”即周扬,刚刚在9月举行的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委员。

11月12日,中组部干审局电话通知丁玲,中国作协关于丁玲同志右派问题的复查结论将上报中央,问有无意见。丁玲11月16日上午去中组部讲明意见,12月21日又写了申述材料,表示不能同意作协复查办公室关于历史问题“维持1956年中宣部党委会的结论”的意见。中组部将此件作为丁玲对复查结论的保留意见,上报中央。

1980年1月25日,中央发电(加急),机发[1980]30号文:“中国作家协会:同意你们关于丁玲同志右派问题的复查改正意见,恢复其党籍和政治名誉,恢复原工资级别。关于丁玲同志历史上被捕中的问题,同意维持中宣部1956年10月所作‘在敌人面前犯有政治上的错误’的结论。对该结论中说丁向敌人写‘申明书’‘是一种变节性的行为’一词,可予改正。”这是中央的意见,顶天了。

1980年3月5日,中央组织部宣干字8号文件,通知中国作协:“经研究,同意恢复丁玲同志的副部长待遇。”中国作协的副部级干部不止一个,但丁玲的资历最老,工资最高。1985年12月3日,中央组织部干任字462号文件《关于确定丁玲等十名同志职务工资的通知》,通知中国作家协会:“丁玲等六名同志执行国务院副部长的职务工资标准,其职务工资额:丁玲同志为270元;张光年、沙汀同志为215元;冯牧同志为165元;唐达成、王蒙同志为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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