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的她愈看愈贵族化起来,事也难怪,她原是个东方的贵族,相府里出来的小姐。你看看台下那一个个呆若木鸡、深目多须的家伙,原只是一群虬髯和昆仑奴。相形之下,她显得更雍容华贵!
随着剧情的演进,台下观众也随之一阵阵紧张下去,紧张得忘记了拍手。他们似乎每人都随着马可?波罗到了北京,神魂无主,又似乎在做着“仲夏夜之梦”。
直等到一阵锣声,台上绣幕忽然垂下,大家才苏醒过来,疯狂地鼓起掌来,人声嘈杂,戏院内顿时变成了棒球场。直至把她逼出来谢场五次,人声才逐渐安定下来。
这晚的压轴戏是“费贞娥刺虎”(The End of the“Tiger”General)。这一出更非同凡响,因为这时台上的贞娥是个东方新娘。她衣饰之华丽、身段之美好,绝非第一出可比,台下观众之反应为如何,固不必赘言矣。
曲终之后,灯光大亮,为时已是深夜,但是台下没有一个人离开座位去“吸口新鲜空气”的。相反的,他们在这儿赖着不肯走,同时没命地鼓掌,把这位已经自杀了的贞娥逼出来谢场一次接着一次,来个不停。尤其是那些看报不大留意的美国男士们,他们非要把这位“蜜丝梅”看个端详不可。
最初兰芳是穿着贞娥的剧装,跑向台前,低身道个“万福”。后来他已卸了妆,但是在那种热烈的掌声里他还得出来道谢。于是他又穿了长袍马褂,文雅地走向台前,含笑鞠躬。这一下,更糟了,因为那些女观众,这时才知道他原是个“蜜丝特”,她们又非要看个彻底不可。她们苦苦地央求他穿着西服给她们看看。须知乱头粗服,尚且不掩国色,况西装乎。女要孝,男要皂,穿着小礼服的梅郎,谁能同他比。观众们这时更买来了花,在台上献起花来,台下秩序大乱,他们和她们不是在看戏,而是在“闹新房”,并且还要闹个通宵。
最后还是戏院主人出来,说梅君实在太疲乏了,愿大家明日再来,群众始欣然而散。综计这次兰芳出去谢场竟达十五次之多。
一对当时在场参加“闹新房”的美国夫妇,在二十年后的今日,和笔者谈起这事来,还眉飞色舞不止。
第二天早报出来后,纽约就发起梅兰芳热来,这个“热”很快的就传遍了新大陆。
纽约第四十九街的购票行列,不用说是绕街三匝,纽约的黄牛党也随之大肆活跃,黑市票卖到二十多块美金。最初梅剧团的最高票价是美金六元,后来也涨至每张十二元(这是一九三○年的美钞!)。
纽约人本是最会使用白眼的,但也最善于捧场,兰芳于二月十七日一夜之间便变成纽约的第一号的艺人,以后锦上添花的事情就说不尽了。
他原计划在纽约献演两个礼拜,后又增加至五个礼拜。兰芳的艳名,这次是从极东传到极西了。这时他又成了纽约女孩子们爱慕的对象。她们入迷最深的则是梅君的手指,他的什么“摊手”、“敲手”、“剑诀手”、“翻指”、“横指”……都成了她们模拟的对象。你可看到地道车上、课堂上、工厂内、舞场上……所有女孩子们的手,这时都是梅兰芳的手。
有的女孩子们,手拿了一束花,在梅氏旅邸前的街道上等他几个钟头,最后把花递给他,然后羞怯地逃走。使我们想到中国古代掷菜盈车故事的真实性。
纽约更有某名媛爱慕梅氏,曾想尽千方百计,最后才能把梅氏请到她郊外的私邸中去做一宵之谈。她因为梅氏这时是三十六岁半,因特地手植梅花三十六株,为梅郎祝嘏。这时她的心目中,不消说自然是“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了。
在纽约的五个礼拜之后,梅兰芳在美的声名大扬。以后所到之处,无不万人空巷,没有警车前导就不能举步。他由纽约而华府,而芝加哥,而旧金山,而好莱坞,而洛杉矶,沿途所受欢迎盛况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