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个多月,一事无成,从南边搬到了北边,在十九楼的黄昏里一个人看夕阳。
我最喜欢的那部电影叫《The English Patient》,在北方的秋风里,我觉得自己就是北京病人,我的北京梦在春天发芽,经历了夏季的暴晒,大雨冲刷,蒸发之后,死在了静谧的秋天里。
我想这并不是这座城市的错,有那么多人都在这里生活得好好儿的为什么我不行?
我问自己,为什么来了这里?
是为了人吗?是为了感情吗?如果是为了这些,那失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些都充满了太多变数。要想在一座城市持续地生活下去,唯一的理由应该是喜欢。
可我喜欢吗?
去大西北之前,我也来过一趟北京,正好赶上去通州运河公园看草莓音乐节,来了好多我喜欢的乐队和歌手。
第一天晚上回去的公交车上挤得都快窒息了,突然有个男生吼了一嗓子说:“咱们唱歌吧。”
整辆车上所有的人都唱了,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对自由的向往。
那些陌生的年轻的面孔在夜晚发着光,我第一次为了青春这件事儿热泪盈眶,车厢里的汗味儿都变得亲切起来,在那个激情的夜晚,我头上戴着老虎耳朵,看着窗外,暗自发誓,我一定要来好好儿了解这座城市。
那个时候,我对北京的憧憬像是一个不断被注入氢气的气球。
然后在秋天到来的时候,它啪的一声,破了。
订好机票之后,我给一个大哥打电话,我说:“Hi,我要走啦,你请我吃顿好吃的吧。”
我在北京落地的那天,也是他开车去机场接的我,后来他跟我讲,他在车上远远地看到我站在那里时,就觉得这姑娘的气质很特别。
我本以为他是想夸我又不好意思直接说,便心领神会地接受了他的赞美。
可他把话说完却是这样的:气质很特别,一看就不是好好儿上班的人。
辞行的那顿饭是在三里屯附近的一家泰国餐厅吃的,那条路上有很多大使馆,枯叶落满街,的确是适合道别的场景。
他坐在我对面问我:“真的不打算再多待一阵子吗?”
我说:“你知道吗,我真的认认真真地想了很久,原来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在更广阔的天地里游刃有余地生活,虽然可能他们自己也很向往,但实际上,他们根本无法找到乐趣和价值。
我在北京水土不服——我指的是心理上。”
有些人,身无长物,却可以心拥天下。
我见过那样的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固定的住所,在简陋的房子里,喝着廉价的酒,做着自己认为是天下第一重要的事情。
我想说的是,其实我们这样的人,仅仅只需要三尺之地,就足够容纳我们的爱情,梦想和信仰。
我们这一生,所需要的,其实真的不是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