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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怕老,但是好怕死啊。
这世上有太多好东西,那些美食那些美景还有那些美人儿,还未占有就匆匆离世,我肯定死不瞑目(……),做了鬼也不会放过它/他们(……)。
活得越久,越感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真是一句屁话,这只能安慰“反正现在也没乐子可享”的人。
有一对从高中开始交往了十年的恋人,是我不太熟的朋友,甚至真实姓名也不知道,他们的网名一个叫熊子一个叫鹿子,自打开始工作,俩人就在省钱,平时吃饭只下苍蝇馆子,衣服在网上买十几二十块一件的,存了不少钱了,为了结婚和蜜月。
他们的结局就像是最老套的香港电视剧,在见过家长后正式开始筹备酒席时,喜滋滋地想着奢侈一把,坐出租车去吃顿大餐,结果车祸双亡(难以置信的是司机仅仅是骨折)。
和他俩特别熟的那几个朋友消沉了许久,有个女孩子更是彻底消失了三个月,再出现时活脱脱瘦成了人干,这一切都叫我不得不又想起郑菲,还有其他在我生命中突兀走失的年轻人,这些人都是二十啷当岁,当时都比我大,现在都比我小了。
他们的剧集被强行掐断了电源,分明可以预想的美丽结局永远也不来。我还懵懂地活在自己的剧集里,不知道有多少集,总不能边上演边恐惧。我要把分分秒秒钟的戏都作满,尽可能在最后一个画面里也能满足地微笑。
9
其实想要写遗书,但我不敢和亲近的人说,他们可能会生气,质问我干吗诅咒自己,但其实,我只是怕有些话来不及说。
就我这花钱的速度,哪里有什么遗产哦,所以在遗书里我想写的不是这些东西,我想留给我最亲密最重要的人,先用很大的篇幅写我有多爱你,接着再以平静到接近于冷静的笔调告诉他们:想起我的时候要笑,不要哭。
有过一次在街上昏倒的经历,我真的以为当时要死了,首先是眼睛里的色彩只剩下斑驳大块的红色和绿色,紧接着就全黑,在失明的瞬间,我完全懵了,几秒之内,能感受到体力在飞快流失,四肢不受控制,意识也逐渐远去——
我要死了?就这么死了?这么快?我当时就这个反应。哦,还在脑内骂了一声,操。
只是震惊,却没有害怕。
当时有个好心大叔给我椅子坐,星巴克的员工拿了一杯糖水给(陪我逛街,差点没吓到叫救护车的)阿香喂我——是哦,我当时正想去喝咖啡,一头就栽倒在店里了——还有个好心的姑娘一直好心地按我的手掌穴位。
等我彻底缓过来以后,才意识到自己是犯低血糖了,感觉特别丢脸,急忙离开,哦,我消费了很多芝士蛋糕作为报答。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不可思议,那数十秒之间真的以为自己会死,我却没有害怕,当时觉得可能因为不痛,我太怕痛了,之后某天我在家里写稿子,突发奇想要吃拉面,打开网页搜了一番,见到三里屯有一家评价不错,立即踩着拖鞋就下楼去打车。
等我满意地喝掉最后一口面汤时,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害怕了——
因为我从来没有在等待,曾经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想等。
想出一本书,现在就写序章;想看的电影,现在就出门去;想到的远方,现在就买机票;想相爱的人,现在就要拥抱。
虽然亲吻的次数永远不够,但我在活着的时候,每一天都说爱你,每一天都亲吻你。
所以——
“亲爱的:
若我失序,若我离去,想起我的时候要笑,不要哭。
虽然可能不够尽兴吧,但我这辈子很爽。
这花花世界太美太棒,我来过,又吃又拿的,而你更是可爱,我们爱得放肆。
我还会来的,还会爱的。
回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