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过再见(3)

11

“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很认真的。”

我相信对我说这句话时,你一定是认真的。在此时此刻,你一定是喜欢我的。

明明说“谢谢”就足够了,我却幼稚得没药医,赌气似的说:“不要三五个月,最多三五年后,你就会忘了我。”

我就是这样推开所有靠近的人,反正迟早会失去,我宁可打一开始就没有。

可我明明想要的。牢固的、长久的感情,我想要,可我是个胆小鬼,站在山崖上假装是一个冷血的坏蛋,明明是一个连一只漂亮的鸟儿也不敢伸手去摸的人,因为所有美好的事物,会让我害怕。

不属于我的,会让我心碎。

不要三五个月,那个告白时害羞得连眼睛也不敢正视我的人,果然和另一个人交往了。

12

我并不想做一个严防死守的人。

13

七八年前出第一本书时,我在写一个博客,几乎每天更新,可能有几百个读者留过言,其中有几十个常常与我互动,每一条评论我都会回复,至今也记得最常出现的那几个名字。

他们有些人是看了我的书认识了我,有的就是喜欢看我博客里连载的绘画日记,再没有比这更纯粹的感情了,他们什么也不图,就只是喜欢我,见了我就开心,我见了这些ID也开心。

14

我现在浑身滚烫如一只被蒸熟的桃子,躺在被子里翻着留言,看着这一个个ID,知道每一个ID后面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可能是在写作业的间隙偷偷刷着微博的小朋友,也可能是刚下班的姑娘正边吃饭边玩着手机——他们关心我——即使在一年后,他们不再关注我,在数年后便忘了我,他们现在可是真的在无欲无求地关心我,抽出一分钟来打字,给一个并不能面对面的人。

这么多年过去,我学会的就是珍惜“现在”,若是你有一分钟的喜欢要给我,谢谢,我会说谢谢,慎重地收起来。

有了这一分钟,我不会再去计较以后,我会抓紧这一分钟,心满意足地看你离开。

那些幼稚的、顽固的、赌气的又伤人的占有欲,会把这本该闪闪发光的一分钟毁掉。

回想起来,就是我的笨拙,在不适当的时候以不适合的方式,毁了一切。

15

当初我关闭写了两年的博客,是因为有两个读者在评论里吵架。

我根本就是个两手抓满糖果的小鬼,因为哪一边都不想失去,所以哪一边也没偏袒,只想将两把快从指缝里漏出去的糖全部塞进口袋,结果卷进去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越吵越凶,以我为标靶分成了两派,最后其中一个人领着跟随者把我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通。

从最初到最后,我都在逃避,能想到的手段只有关闭评论,直到关闭博客,那之后还收到好多骂我的邮件,接连数日,没完没了,燃烧的沥青,漆黑的火焰,很长一段时间,我把邮箱也弃置。

所有的糖果,甜蜜的,苦涩的,都没了。

这是我第一次为读者哭,偷偷摸摸地怕被人看见,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房间里以脸贴着墙,觉得自己很丢脸又无辜,陷入了自哀自怜的漩涡,想不明白,想不通。

一个人喜欢我,另一个人也喜欢我,然后他们吵架,其中一个人不再喜欢我,甚至骂很多很多难听的话,最后说恨我,非常非常恨我。

想不通。

可能因为我太笨了。

如果我很聪明,会说漂亮的话,有着精妙的手段,也许可以让人更喜欢我久一些、多一些。

其实是因为我太贪心了,我知道的。

我像个幼稚园的小朋友,以为喜欢永远不会变成讨厌,以为你一旦说出口,就该和我拉钩上吊一百年,要爱就爱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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