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痛苦之上,尼采为自己找了一道台阶,这可不是顺势而下的台阶,而是反向而上的台阶,因为“琐屑的人受苦也受得琐屑,伟大人物受苦也受得伟大,而伟大的痛苦是不该惋惜的,因为这种痛苦是高贵的”。对于伟人,“是痛苦本身给他们带来了最伟大的时刻!对于痛苦,这些罕见之士必有自己的辩白……痛苦是保持和促进人之本性的头等力量,纵然他们是通过抑制安乐舒适、毫不隐讳地厌恶欢乐才具备这力量的”。而那被尼采颂为美之极致的醉态,也无非是消弭一切人为区别,将世界的永恒痛苦转换为汹涌直泻的激情。
还有多少个尼采呢?还能继续出现多少个尼采呢?他们,将存在视为是极乐的。不必为一种巨大的苦难辩护了。“悲剧的人仍然肯定极难忍受的苦难,他强大、丰盈、具有神化能力,足以承受此种苦难”。
真正的被爱,总会产生的!
如果是同时在世的,那爱来自精神的奉献,也同时来自身体的奉献。
如果是不同时在世的,那爱,就仅仅爱其精神遗产。
在瑙姆堡,离尼采故居两百多米的小广场上,树立了一座铜雕。尼采肃然坐着,一个当代造型的女郎神秘地凝视着他,她年轻而富饶。如何认识?如何对话?如何相处?如何跨越那年龄之沟、时代之沟、世纪之沟?难道它们真的构成了世界的绝涧危径?
只能在醉意中跨越了。
1868年,尼采说贝多芬将自己提高到最为庄严崇高的感情奔放的境界和天才的喝了香槟酒似的心醉神迷的状态。
诗人魏因黑伯尔也曾试图通过酗酒来引起作为创作抒情诗前提的“颤抖的灵魂情绪”,他相信酗酒可以将自己带到“可想像的人类最深层次”。
当然,这“醉意”之醉,绝非就只是那种喝红酒、白酒、黄酒之醉,但它借用了那种酒后之感,用复杂的哲理化和艺术化将之深化和拔升。
尼采以醉来概括审美,在《偶像的黄昏》里如此表述“醉”:“为了艺术得以存在,为了任何一种审美行为或审美直观得以存在,一种心理前提不可或缺:醉。首先须有醉提高整个机体的敏感性,在此之前不会有艺术。醉的如此形形色色的具体种类都拥有这方面的力量:首先是性冲动的醉,醉的这种最古老最原始的形式。同时还有一切巨大欲望、一切强烈情绪所造成的醉:酷虐的醉;破坏的醉;某种天气影响所造成的醉,例如春天的醉,或者因麻醉的作用而造成的醉;最后,意志的醉,一种积聚的、高涨的醉——醉的本质是力的提高和充溢之感。”
于是,陶醉首先是一种身体状态,然后才是心理感觉,即陶醉感。这种前后相继的身心过程就成为了被尼采称颂的一种真正可能的肉体越界方法:理智还未完全丧失,或者说它还高强度地表现出其控制的力量。同时,其他各种肉体经验却纷至沓来,打破了在平常状态中理智主导一切的状况。人潜在的感官机能得以发挥。一种基于既有肉体感觉,却又超越之的崭新经验便可能获得。至于因为陶醉而导致力量的提升是陶醉的深刻本质,它不应该被理解为力在数量上的单纯积累,而必须理解为超出自身的能力,也可以说,既然超出自身的能力不在自身了,那么就应该更准确地表述为:是将最大的潜能发挥出来。
尼采坚信:人的各种行动,尤其是精神活动,只要它本身是一种至高的生命意志的活动,就会表现出某种陶醉感,而权力意志在醉态中的释放是最为纯粹的。
所以,就不难理解为何尼采那么欢喜狂欢节。因为“从前,所有的艺术作品都树立在人类节庆的长廊里,作为纪念崇高而欢乐时刻的丰碑”。而狂欢节尤其让性欲、陶醉、残暴这类人最强的生命力量得到呵护与表现,人因此成为“美之人”。它具有全民参与的特点,在全民介入的气氛中,人类内心具有的一种普遍神秘感被唤醒,推动着人直接去印证酒神力量的奥秘,这种感情的微妙和丰富远远走在人类理性的前头,连柏拉图也为之感到困惑,反而以为是自己的理性出现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