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时代度过的童年1903—1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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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往威冈码头之路》(The Road to Wigan Pier)、关于狄更斯的评论和《一九八四》中,奥威尔再现了工人阶层家庭生活中温暖、舒适和怀旧的情景,他在战前小的时候就已有所了解,那跟他自己的家庭生活很不相同。他很喜欢跟同一条路上水管工家的孩子一起掏鸟窝和玩略微具有性色彩的游戏。他曾写道:“我记得曾把一个玩具喇叭当作听诊器按在一个小女孩的肚子上,我有了一种微弱的,但绝对是愉快的兴奋感。”因为天生好奇,这些无人约束的小孩儿互相察看对方的性器官。布莱尔夫妇认为底层人身上有味,必须维持自己在社会上高人一等的地位,用尽心思要把儿子(他觉得难以结识朋友)变成一个讨厌的小势利鬼。他后来写道:“水管工的女儿,可能有七岁,给我看了她的一切。”他还记得自己告诉她:“我不能再跟你玩,我妈说你们庸俗。”埃里克的父母是典型的爱德华时代的父母,坚持要求他在说话、穿衣和教育方面能反映他们的社会地位,并训练他将来有一技傍身。

玛乔里的男友汉弗莱·戴金不喜欢埃里克,因为当他想与玛乔里独处时,埃里克却赖着不走。他总结说这个体弱、可怜的小孩“鬼鬼祟祟,五六岁,满肚子‘谁都不爱我’的想法,眼泪极多”。1914年,布莱尔家搬到西普雷克后,埃里克的运气好了些,开始结识朋友。他极力引人注意,从而认识了三个适于做朋友的中上阶层小孩,其名字起得有些外国味,即巴迪克姆家的杰辛莎、普罗斯珀和吉尼维尔兄妹三人。他跟杰辛莎发展了一段纯洁的友谊。(“他从没吻过我,”她说,“我也没试过吻他。”)这跟他和水管工家的“庸俗”小孩进行的性探索形成了鲜明对比。

1915年,巴迪克姆先生弃家去了澳大利亚,他毕业于牛津大学,在那里当过科学课讲师。所以两家的孩子都被他们(长期不在家)的父亲忽视不顾,他们彼此亲近,他们待在一起时觉得更开心。埃里克大部分时间都跟普罗斯珀在一起,他比埃里克小一岁,后来去了哈罗公学上学。他们养宠物、爬树、打兔子和老鼠、打网球及棒球、游泳、钓鱼等,而钓鱼是埃里克的终生嗜好。在当时所拍的照片上,可以看到埃里克穿着外套,打着领带,下穿长裤,头发从中间整齐分开,额前一绺头发,以稍息姿势站立,手中出现过槌球棒、鸟枪和钓竿。他讨厌老鼠(老鼠在他所有著作中都出现过,直到《一九八四》折磨场景中最后恐怖一幕)并告诉普罗斯珀:“我买了个那种大号的捕鼠笼,这地方老鼠成灾。一种很不错的娱乐是抓到一只老鼠,把它放出来然后在它跑的时候打死它。”终其一生,他一直喜欢玩枪用枪,打仗及和平期间都是。

不管是小时候还是长大后,埃里克都喜欢玩炸药。“我自己小时候最快乐的事情之一,”关于早年生活,他曾以罕见的热情写道,“就是在木制枪架上放小铜炮……爆炸声就像到了末日审判……正常的健康小孩都喜欢玩炸药。”更为危险的是有一次,埃里克没听从父亲所说的“不准”,把一个威士忌蒸馏器放在厨房炉子上。在整套装置都炸飞后,厨子报告了,他的父母大发雷霆。杰辛莎记得他们也“把化学药品投进火里,想着会猛烈爆炸,可是一点动静也没有。他们就用拨火棍拨火,当然的确爆炸了……他们的眉毛都被烧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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