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五四运动(五)

张奚若毕竟是著名政治学家。他指出,由于政府是由人而不是由神组成的,因此它不会不犯错误。再加上权力的诱惑,就更容易日趋腐败。防治的办法,除了“不见得一定有效”的分权之外,“最重要的一种”,就是通过舆论监督,使政府能够“接受批评容纳意见”。要做到这一点,首先需要培养明辨是非、敢于负责的独立人格。①这就是他为什么要提倡用个人主义来培养国民人格的缘故。

五、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

1947年五四运动28周年之际,胡适为《大公报》写了纪念五四的“星期论文”。我注意到,胡适每当论及五四运动,都要提到孙中山的一段议论,这篇文章也不例外。这段议论是孙中山在1920年1月给海外同志写信时提到的。当时距五四运动虽然只有八个月,但是在涉及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时,孙先生却言简意赅,一语中的。这段文字不长,也容易理解,故照录于下:

自北京大学学生发生五四运动以来,一般爱国青年无不以新思想为将来革新事业之预备,于是蓬蓬勃勃,发抒言论,国内各界舆论一致同倡。各界新出版物为热心青年所举办者,纷纷应时而出,扬葩吐艳,各极其致。社会遂蒙绝大之影响。虽以顽劣之伪政府,犹且不敢撄(按:接触、触怒之意)其锋。此种新文化运动在我国今日诚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推原其始,不过由于出版界一二觉悟者从事提倡,遂至舆论界放大异彩,学潮弥漫全国,人皆激发天良,誓死为爱国之运动。倘能继长增高,其将来收效之伟大且久远者,可无疑也。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兵法攻心,语曰革心,皆此之故。故此种新文化运动实为最有价值之事。

这里所谓“人皆激发天良,誓死为爱国之运动”,与思想解放、个性解放有密切关系。因此胡适说:“孙中山先生的评判是很正确很公允的。五四运动在两个月之中,轰动了全国的青年,解放了全国青年的思想,把白话文变成了全国青年达意表情的新工具,使多数青年感觉用文字来自由发表思想感情不是一件困难的事,不是极少数古文家专利的事,经过了这次轰动全国青年的大解放,方才有中山先生所赞叹的‘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这是五四运动的永久的历史意义。”①需要指出的是,许多人以为白话文淡如白水,不如文言文高雅古奥、耐人玩味,殊不知白话文运动的最大作用,就在于思想解放和个性解放,而思想解放和个性解放又是现代化的先决条件。

在此期间,胡适还分别在北大学生“五四”筹备会举行的晚会和北大校友聚餐会上发表讲话。他说,陈独秀在《新青年的罪案》中“提出两点,即拥护科学与拥护民主。因拥护科学而反对孔教、反对旧思想;因拥护民主,而反对专制,反对独裁。这就是《新青年》的两大罪案,也就是新思潮运动的原因”。①至于新思潮的意义,他认为是一种批评、评判的态度与精神,是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理念。

我以为,只有联系张奚若所谓个人是“政治是非最终判断者”的理论,才能对胡适的论述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体会。

六、胡适离开大陆以后

1948年12月17日,既是北京大学成立50周年校庆,又是胡适57周岁生日。然而,这时的文化古都北平,已经被解放军围得水泄不通。12月15日,胡适以极其沉重的心情写完《北京大学五十周年》的纪念文章后,乘坐蒋介石派来的“抢救著名学者”的飞机离开北平。但是他的二儿子胡思杜(取“思念杜威”之意)却留了下来。两天后,胡适在南京参加北大校友会举行的纪念活动,他在会上讲话时痛哭失声,认为自己是个逃兵,对不起北大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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