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前6月的某一天,我脸上带着一丝忧伤在教室里,抓住每一个从我身边走过的女同学,和她们大谈高考之前的离别情绪,直到她们眼眶发红,我便借机抓起她们的红酥小手,陪着她们在暖风熏人的夏日一起垂泪。
就在我耍流氓耍得兴奋之时,忽觉背上一凛,冷汗涔涔,回身一瞧,眼前赫然浮起一张满是褶子的老脸,正是我校著名才子教师老胡。老胡猥琐地笑了两声,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跟我来。”我跟在他后面,心情忐忑得像落入流氓之手的纯情少女。
老胡将我带进空无一人的办公室,打开抽屉,拿出一本书来,柔声对我说:“小戴你快毕业了,今后未必能再见,这本书且赠你留念。”1999年的夏天上演了一幕依依惜别剧。十四年后,昨夜我从书柜里抽出这本名叫《诗人哲学家》的书来,翻开扉页,上面的题字依然清晰:“九天鲲鹏,碧海长鲸。老胡赠。”我心头一紧,眼里差点儿流出液体来。老胡是我最敬重的恩师之一,当年他对我寄望甚高,可我逐渐在流年里消磨了斗志和理想,除了交过一个哲学系的女友,既没有当上哲学家,也没有当成诗人。
我当不成诗人,是因为写诗的人都有特殊的气质,或者脆弱,或者热情,或者抑郁,或者神经,但无一例外都很敏感。我二十岁之前也很敏感,喜欢读诗写诗,十六岁毕业那年拿了不少小诗与女生一一话别。所以我得承认,诗其实是个好东西,对于情窦初开的文艺少女,杀伤力不亚于九十九朵玫瑰。当年我们班的女生读完我的诗后,再看我的眼神,仿佛花痴一般,着实令人受用。而且写诗要经济许多,上厕所的工夫就能憋出一首,还不用担心质量,可以称其为“朦胧诗”,反正对方也未必能读懂。
其实以诗表情古已有之,最初的诗无非是口头的歌,《诗经》里的国风就如同现今的山歌一般,内容也多是郎情妾意,怀春思人。再往后历朝文人墨客,都有拿酸溜溜的情诗送给表妹、心上人和青楼艺伎的范例。最出名的当属柳永,据说他填的情意绵绵的词和相赠的姑娘,连起来可以绕地球七圈。所以说穿了,当年迷倒同班女生的我也不过是站在了这些前辈巨人的肩膀上。
但是若拿诗当万能的利器,怕是要吃亏的。成年女性除开部分文艺女青年外,多半是不吃这一套的。我时常在《非诚勿扰》里看到老大不小了还爱好文学、喜爱作诗的男子,这种人很容易分辨,一言以蔽之,即是气质相当不正常。往往他们还要在节目上朗诵自己的得意作品,还没等他们读完,女嘉宾的灯早已残酷地熄灭殆尽。
诗在现实社会里的地位便是如此。最近热映的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有位男青年张开也喜欢写诗赠人,结局我们都知道了,毕业多年后大家都发达了,连曾经最普通的陈孝正都混成了著名建筑设计师,唯有热爱文学的小张依然一贫如洗、寂寞如风。我看到此幕,仿佛看到过去的自己,和那些写过的诗、爱过的女子。那一瞬间,诗人、诗情、爱人、爱情,都像是在逝去的青春里做了一场无关痛痒的大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