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时忙时闲,通常忙的时候就是进摄制组拍戏,通常拍戏一拍就是两三个月起步。通常这两三个月都没有任何法定休息日,通常这些没有休息日的工作日都是要早起的,所以我忙的时候都是要早起的。那闲的时候呢,闲得没事做就总想着如何安排这闲天,去看看父母会会朋友,或者一家三口外出吃个饭逛大街,再不就是买菜做饭请朋友到家玩。如果闲工夫够长就外出旅行度假游山玩水买东西,总之闲也闲不住,起得更早睡得更晚,比忙的时候更忙,于是我养成了个习惯,常常早起。
早起很痛苦,对于许多人都是如此,我也不例外。尤其越是上闹钟有必要的早起就越是痛苦,仿佛刚睡着闹钟就响了。睁开一只眼找手机关闹钟,再躺回枕头上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然后闭眼又进入半睡着状态,三五分钟就做完一个迟到的梦,再然后便是惊醒。嘴里心里一起骂,还不知道骂的是谁为什么骂。晕头转向就下了守了一宿的床,奔向卫生间拿起牙刷面朝镜子,看到熟悉的自己和陌生的肿脸。再想骂点儿什么,但已经顾不上来了。迅速弄完自己依然半梦半醒的身体和大脑,冲出门闯入到旭日东升或雾霾笼罩的都市中,又见到风霜雪雨下的街道,和自己一样如梦初醒的人群,以及相视漠然的肿眼泡。
自从女儿上幼儿园,我就开始明白,睡大懒觉并且成为一种习惯的好日子一去不返。清晨六点半,晚上熬夜做事聚会喝大酒闲扯淡的你就随着早睡早起的她一同上路了。看着她同样睡眼惺忪的小脸,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也是从这么大就开始学着去接受早起的现实。我们三岁入园,七岁上学,一路上到二十二三,寒暑假还要写作业出去玩谈恋爱什么的,反正就是一直早起,迎着清晨,或者蹦蹦跳跳,或者心事重重地去学习,等到大学终于毕业,继续深造的继续早起,找到工作的就打卡上班,待业在家的就起得更早,因为睡不着满脑子的创业找工作。再之后事业有成职位高升的更要身先士卒行业表率地提早到达,成绩平平又不甘人后的是大多数,“大多数”永远都比“少数”起得早也算是真理吧。结婚生小孩养小孩等到小孩上大学的都是“大多数”的早起肿脸族,不结婚不生小孩不养小孩并且不着急睡的也未必就是“少数人民”。等有一天你醒来,一看表才清晨四点半,你就离当爷爷奶奶不远了,可以正式开始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了,于是你清晨醒来回首往事然后睡不着了。
在这些个日子里,清晨对于每个人多数都是忙碌并且混沌的,我们似乎只有在那些极少的时刻会将一次清晨刻在脑中,清新而快乐,美妙难忘。也许是在初爱的怀中,也许是在异乡的旅途,一次欢聚畅饮后年轻的身体迎来的日出,一段漫长的等待与念想换来的晨光下的拥吻,还有海潮声伴随下你苏醒过来看到依然甜梦的妻女的面庞。
记得有一年,我与妻刚刚结婚,初夏的清晨,我被一束光唤醒,原来是朝东的窗外初升的太阳,于是我走到窗前向外望,妻也醒来走到我身后,轻轻搂住我,在晨光下我们的身体是金色的,像童话。
写下这篇文章的今天清晨,我六点就醒来,想着有稿子要交,还有场NBA的球赛要看,还有马上要开幕的乌镇戏剧节和随后要开机的电视剧……今天是周末,妻女都还在睡,我轻声起来,坐在桌前,这是我四十二岁的清晨,不忙也不闲的一天。